奈曼旗顺利通过国家三类城市汉语言文字工作评估

16.07.2015  10:53

      近日,通辽市组织评估组对奈曼旗汉语言文字工作进行了考查评估。评估组听取了奈曼旗汉语委主任、副旗长陈静作的自评报告,并分成三组深入到奈曼旗党政机关、学校、新闻媒体和主要公共服务行业四个重点领域的15家单位进行了实地考查,召开座谈会18次,查阅档案资料239卷(册),发放并收回调查问卷194份,并就评估情况进行了总结反馈。

    同时,评估组对奈曼旗汉语言文字工作提出了三点建议:一是进一步加大对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加强语言文字执法工作,增强公民依法使用语言文字的意识,确保有关法律规定落到实处;二是进一步巩固和完善已有成绩,深入推进汉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三是要不断提升对汉语言文字社会应用的管理水平。加大整治不规范用字力度,狠抓源头,标本兼治,把汉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抓实抓好。

 

      经过评估组量化评分,奈曼旗三类城市汉语言文字评估得分247.9分。评估组认定:奈曼旗现阶段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社会应用,符合《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的规定和要求,达到了通辽市颁布的国家三类城市评估合格标准,实现了“普通话初步普及、汉字的社会应用基本规范”的工作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