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府国有企业改革打开跨越发展“时间表”——呼和浩特市国企改革发展成绩显著

25.05.2016  09:03

随着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顶层1+N文件体系的陆续出台,新一轮国有企业改革的冲锋号全面吹响。我市市委、市政府紧跟中央、自治区改革步伐,围绕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出实招、做实功、求实效,多次召开会议研究解决制约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全市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呈现出良好势头,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不断完善。

——国有企业资产总量大幅增长。近年来,面对市场需求不足、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等复杂多变的经济环境,在各类风险挑战明显增多的背景下,我市国有企业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各项决策部署,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积极推动自身转型升级,深入挖掘自身优势,不断完善内部管控机制,全市国有企业总体运行保持平稳,主要指标稳中向好,产业规模持续扩大,整体实力不断增强,资产总额突破了千亿元大关。初步统计,2015年末全市国有企业资产总额(含旗县区)1086.93亿元,比2011年增加817.43亿元,增长303.3%;所有者权益总量453.39亿元,比2011年增加359.99亿元,增长385.4%;营业总收入56.99亿元,比2011年增加13.39亿元,增长30.7%;利润总额8.01亿元,比2011年增加6.21亿元,增长345%。

——国有企业社会服务功能显著增强。我市国有企业主要分布在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供水、供热、公共交通等公共服务领域,承担着大量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公共项目、公益项目的承建和代建任务,是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骨干力量。近些年,春华水务公司、城发公司、金融集团、公交公司和交投公司等一批国有企业,积极调整融资思路,努力拓宽融资渠道,不断创新融资方式,为我市城市发展建设提供了大量资金。仅2015年,春华水务公司等5户企业累计融资就达到了197.4亿元,有效保障了我市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的资金需求。同时,全市国有企业始终牢记自身肩负的社会责任,围绕市委、市政府下达的工作任务,统筹兼顾,科学调度,合理安排,一大批惠民利民工程取得实质性进展:春华水务公司水质提标、引黄入呼工程有序推进,有效改善了城市水质,保障了居民饮水安全;城发公司在努力提升集中供热能力的同时积极推动供热脱硫脱硝,有效改善了城市空气质量;金融集团为现代设施农业项目融资,切实保障了我市现代设施农业项目建设;交投公司地铁1、2号线各项工程的全面推进,有力缓解了我市交通拥堵的现象;公交公司增加新能源汽交、优化公交线路等,切实方便了城市居民的出行。

——国资监管制度体系日臻完善。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市委、市政府扎实推进全区盟市国资监管组织体系建设试点改革,努力克服人员编制紧缺等困难,统筹安排,多方协调,单独设立了呼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迈出了我市国资监管组织体系建设的新步伐。按照中央、自治区关于完善国资监管制度体系建设的相关要求,市委、市政府准确把握出资人职责定位,科学界定国有资产出资人监管边界,积极摸索以管资本为主的国资监管新路子,先后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10余项国资监管制度,构建了“产权登记与交易管理、经营业绩考核和薪酬管理、重大事项报告和融资发债管理、董事会调整和职工董事管理、工资总额预算管理、履职待遇和业务支出管理、国资监管事项清单”等监管制度体系及工作体系,建立了我市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基本框架,基本上实现了市本级国资监管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依。

——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全面铺开。全面深化改革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确定的目标任务,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头戏”,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是一项重要而艰巨的任务。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市委、市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把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作为推动我市国有企业发展、提升国有企业经济效益的强大动力,立足全局统筹谋划国企改革,严把改革方案制度的质量关,先后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印发了《关于深化市直属国有企业改革的实施意见》(呼党发〔2016〕8号)、《<关于深化市直属国有企业改革的实施意见>责任分工方案》(呼党办发〔2016〕7号)、《市本级经营性国有资产分类统一监管的实施意见》(呼党办发〔2016〕8号)和《关于深化市直属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等一系列国有企业改革的配套文件,明确了我市国企改革的路线图和时间表,形成了有序的改革工作格局,奠定了我市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制度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