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国税局“全区通办”大幅提升纳税人“幸福指数”

25.05.2016  15:40

      内蒙古国税局对接“两学一做”要求,持续加大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力度。从6月起,全区纳税人即可享受税务登记、税务认定、发票办理、申报纳税、优惠办理、证明办理、宣传咨询等7大类54大项198小项涉税业务“全区通办”,在大幅提升纳税人办税“幸福指数”的同时,将有力助推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工作和深化服务型税务机关建设。

      一是科学合理统筹规划。 遵循“依法推行、规范统一、统筹推进”原则,以上率下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结合各地办税服务厅设置、人员配备、地域特点,以现行纳税服务规范、税收征管规范等为基础,以不增加业务流程和不额外要求纳税人提供涉税资料等为根本,以业务发生频率高的涉税事项为切入点,详细明确各相关部门的职责分工、实施步骤和完成时限,确保“全区通办”如期到位,衔接顺畅。

      二是强化业务技术融合。 以方便纳税人办税、降低办税成本和提高服务效率为目标,在不改变纳税人主管国税机关前提下,打破纳税人涉税事项属地办理限制,以金税三期系统、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税库银系统、网上办税服务平台等为依托,通过数据信息互通、前台后台贯通、内部外部联通,将业务通办层级由“同城通办”提升为“全区通办”。同时,进一步扩大通办范围,切实提高办税便利化水平。

      三是规范完善管理细节。 一方面,注重对纳税人的管理。实行办税“实名制”;对存在欠税、未申报、违章行为未处理、稽查未结案的纳税人或非正常户及D级纳税人,不纳入“全区通办”范围;对纳税人提交的税收资料由受理机关归档;设计并统一业务专用章样式,具体明确其使用范围。另一方面,注重对税务人员的管理。严禁窗口操作人员泄露用户密码,避免执法隐患;对于通办事项,特别是发票领用、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等业务量较大的事项,必须全面实现通办;对符合要求却拒绝通办的服务投诉,严肃查处并全区通报。

      四是加大宣传培训力度。 利用内外网站、移动互联终端、办税服务厅公告栏等渠道,公开业务通办服务事项,由纳税人自主选择通办业务。认真做好内部培训。深入分析通办后业务集中趋势,借助各种信息化手段实时发布办税服务厅排队等候情况,引导纳税人合理选择办税地点,科学分流、便利办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