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国税局“十强化”抓好组织收入工作

17.06.2016  17:26

      年初以来,内蒙古国税局在做好全面推开营改增、深化国地税征管体制改革等税收改革的同时,紧盯“组织收入”中心工作不放,积极应对和化解经济下行和结构性减税对组织收入造成的“双重压力”,强化责任担当,凝聚各方合力,加大主观努力程度,深分析、精预测、广挖潜、严考评,抓早抓深,落细落小,以最大决心和最大努力做好组织收入工作。

      一是强化税收任务观念抓收入。 把完成任务当作服务大局的政治要求,综合考量实有税源,合理分解国家税务总局和自治区收入预期目标。实施组织收入动态管理。建立健全组织收入综合考核机制,制定实施主观努力程度绩效评价标准,努力实现税源监控有力和税收均衡入库。局领导“联点包片”加强督导。

      二是强化组织收入原则抓收入。 坚持组织收入原则,积极主动向地方党委政府汇报经济税源状况及组织收入面临的形势与困难,争取最大理解与支持。创新税收风险分析机制,增强盟市级税源监控的主动性和系统性。注重税收分析结果运用,为内蒙古经济社会发展建言献策。

      三是强化税收政策执行抓收入。 严细缜密做好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工作,及时分析、总结营改增等税收政策调整、减免税优惠政策对组织收入的影响。认真执行进出口税收政策,简化审批流程,准确安全办理出口退税。深入纳税人加强政策执行辅导,有力促进组织收入工作。

      四是强化税收风险管理抓收入。 深化税收风险管理“一体化”。完善重点行业、税种税收风险特征库、模型和指标体系。深度整合内、外部各类涉税数据,用好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逐个税种、行业和地区分析征管漏洞,深化数据分析利用,精准下发风险任务组织应对。

      五是强化企业汇算清缴抓收入。 加强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数据的统计、分析,从中发现异常行业、企业信息,分析异常原因及可能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研究制定加强管理的措施、办法。成立督导组对各盟市局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进行督导。

      六是强化税收分析预测抓收入。 依托税收大数据,从税收看经济、看发展,精细分析影响组织收入的各种有利和不利因素,打造税收分析系列“拳头产品”。在全面掌握税源基础上,提升税收预测准确率,及早采取有效应对措施,把握收入主动权。

      七是强化欠税核算清理抓收入。 逐户调查了解纳税人欠税原因、时期及金额,掌握纳税人欠税“底数”。以绩效管理为抓手,依法加大欠税催缴、清理力度,切实降低新欠发生率、提高陈欠清理率。

      八是强化涉税数据共享抓收入。 认真落实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关于开展综合治税工作的实施意见》,建立“政府领导、财税主管、部门协作、信息共享”的综合治税体系。加强与财政、地税、工商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和对互联网涉税数据的搜集、整理,拓展数据来源渠道,夯实数据共享机制,及时获取第三方,特别是政府采购、产权交易及工商部门的股权变更登记信息等涉税数据。强化与公安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形成组织收入工作合力。

      九是强化重点税源监控抓收入。 加强对煤炭等重点税源行业和重点税源企业的经济税收对比分析。积极推进大企业服务与管理改革,深入开展大企业全流程风险管理。对跨境往来等企业重大交易事项组织开展重点税收风险防控。加强反避税工作和非居民企业税收管理。

      十是强化税务稽查检查抓收入。 积极推行先开展案头风险分析评估查找高风险纳税人再开展定向稽查的模式,深化国地税联合稽查。加大以严厉打击骗取出口退(免)税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违法犯罪活动为主的重大税务案件查办力度。抓好重点税源企业随机抽查工作,深入开展营改增专项稽查,全面落实税收“黑名单”制度和联合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