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国税局多措并举构建执法督察新常态

27.11.2015  16:45

      内蒙古国税局始终坚持把税收执法督察作为规范执法行为、防范执法风险和推进依法治税的重要举措,践行依法督察、信息督察、科学督察,构建了执法督察新常态。

      一是 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实施方案,确保执法督察工作有领导、有计划、有监督、有落实,不走过场、不打折扣。 二是 充实执法督察人才库,实施精细化培训,切实提升队伍素质,确保执法督察工作人员到位、能力到位、效果到位。 三是 积极借助信息化技术,选择有代表性的疑点开展解剖式督察、远程督察,提高督察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并将执法督察手册编制成手机微信版,保证督察人员利用微信平台随时查询相关督察内容。 四是 加强执法督察工作的后续管理,开展岗位“回头看”,避免“后遗症”。对执法督察中发现的问题做到及时反馈、及时纠正、督促整改,并注重举一反三。 五是 将巡视、监察、督察内审部门的监督权有机整合,成立联合工作组,“统一进驻、按责分工、分组实施、信息共享”。既强化了督察内审工作的威慑作用,同时也避免了业务重复交叉问题,降低了被督察审计单位的负担。 六是 建立风险应对与执法督察互动机制,对需要延伸纳税人实地核查的,由税收风险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入户核查,将税收执法风险“最小化”,切实发挥执法督察的“利剑”作用。 七是 明示督察审计工作纪律“十不准”,有效防范了督察审计人员违纪违规行为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