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国资委党委系统企业开展推荐全国“两优一先”工作

27.04.2016  10:07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关于做好全国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基层党组织推荐工作的通知》要求,自治区国资委在系统企业开展推荐全国“两优一先”工作。

      自治区国资委党委采取自下而上、逐级推荐的方式,坚持标准,严格程序,在企业自愿申报的基础上,按照向生产工作一线倾斜的原则严格筛选。4月22日至23日,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和国资委组织联合考核组,深入包钢(集团)公司、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能源发电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推荐企业,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个别访谈等方式,对推荐人选和基层党组织进行了详细了解和深入考核。

      通过推荐和考核,既挖掘了国资委党委系统企业的先进典型,确保推荐全国“两优一先”的先进性和代表性,又树立了榜样,弘扬了正气,在系统企业内形成了弘扬先进、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