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国资委召开系统企业落实“两个责任”研讨会

18.09.2015  19:50
            2015年9月17日,自治区国资委党委在呼和浩特市新城宾馆召开自治区国资委系统企业落实“两个责任”研讨会,会期1天。自治区国资委出资监管及党组织关系隶属国资委党委的38户企业的党委书记、纪委书记参加会议。会议传达了中央纪委转发《中共河南省委关于新乡市委原书记李庆贵落实觉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新乡市纪委落实监督责任不到位问题的通报》的通报和王君书记的讲话精神,学习了中共中央《关于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中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和《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

各单位党委(党组)书记都进行了表态发言,大家一致表示,第一,要进一步提高履行“两个责任”的认识。党领导下的国有企业决不能因为是市场主体,就只强调企业的经济属性、市场属性,而把党的领导放在一边,忘记党性原则和政治立场。全面从严治党,国企尤为紧迫,必须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要从班子做起,党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要牢固树立“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是本职,不抓党风廉政建设是失职,抓不好党风廉政建设是渎职”的观念,决不能只重业务不抓党风、只看发展指标不抓惩治腐败。党委成员在职责范围内都负有领导责任。企业纪委要回归本职、干好主业,纪委书记要“唱黑脸、扮包公”,不怕得罪人。要一级抓一级,层层传导压力。第二,要不断强化企业管理,加大源头治腐力度。改革完善企业内部管理,依法治企,严肃认真执行“三重一大”、工程建设招投标等法律法规制度,强化对重点部门和岗位的监管,坚决防止因改革不到位、决策管理不力,导致新的国有资产流失。第三,要唤醒党章党规党纪意识。结合正在开展的“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清醒认识自己的第一身份是党员,旗帜鲜明地坚持党的领导,强化党的观念;以典型案例为反面教材,有针对性地开展理想信念教育、法纪教育、警示教育等,强化广大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组织意识、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真正做到敬畏纪律、遵守纪律。第四,要坚持用纪律管住国资国企大多数党员。要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出现苗头及时警示,有了反映及时提醒,发现线索及时追踪,让党纪轻处分、组织调整成为大多数,重处分的是少数,而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成为极少数,不能把全面从严治党混同于、缩减为处理少数有严重问题的干部。第五,要严肃惩治国资国企极少数腐败分子,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用最坚决的态度减少腐败存量,用最果断的措施遏制腐败增量,既要“打老虎”紧锣密鼓,重点查处侵吞国有资产,买官卖官、以权谋私、腐化堕落、失职渎职案件;又要“拍苍蝇”毫不放松,严肃查处基层企业党员干部以权谋私、虚报冒领、贪污侵占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第六,要强化责任追究。坚决落实“一案双查”要求,对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四风”问题突出、发生顶风违纪问题,出现区域性、系统性腐败案件的,既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严肃追究领导责任,并与企业考核等挂钩。

自治区国资委党委书记、主任魏栓师主持会议并讲话,他要求各企业党委,一是要认真学习贯彻中央纪委通报和王君书记讲话精神,进一步强化各企业党委、纪委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企业党委书记要知责明责、守责担责、履职尽责,不能碍于情面,拉不下脸,当老好人、好好先生,要坚持原则,旗帜鲜明,敢抓敢管,在班子中体现公平公正,特别是把反腐倡廉建设各项任务体现到企业各项工作中。党委书记对班子副职的要求,要越来越严,副职的薪酬要拉开差距,体现敢抓敢管、严抓严管。要支持纪委办案,加大追究责任力度,给纪委书记撑腰。纪委书记要“唱黑脸”,扮演包公的角色,更不能当好好先生。会后,党委书记要向班子成员及中层干部传达会议精神,做到层层贯彻落实。二是要深入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中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的若干意见》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这两个文件是今后一个时期,指导国有企业改革和党的建设的纲领性文件,各企业党委要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好国有企业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加大推进国有企业改革的力度。近期自治区国资委党委将会同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召开国有企业党建工作座谈会,各企业要认真总结经验,做好准备工作。三是要认真做好“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工作。抓好严以律己专题研讨收尾工作,安排好第三阶段的学习研讨工作。要及时总结好的做法,向国资委党委汇报,进行推广。四是要落实中央反“四风”的要求。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自治区28项具体规定,强化作风建设,营造国有企业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重塑国有企业良好社会形象。中秋国庆即将到来,各企业党委要加大教育和管理力度,及时提醒,严抓严管,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发生。各级纪检监察机构要加强对节日期间“四风”问题的专项监督检查,严格监督执纪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