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国资委系统企业纪委书记述职会议召开

09.03.2016  17:36
      3月4日,国资委系统企业2015年度纪委书记述职会议召开。自治区国资委党委委员、自治区纪委驻国资委纪检组组长赵光炯出席会议。包钢集团、内蒙古电力公司、内蒙古盐业公司3户区属企业纪委书记就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行述职。

      赵光炯对企业纪委书记述职进行了认真点评,充分肯定了企业一年来党风廉政建设取得的成绩和经验,指出了存在的不足。对全面落实中央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精神,进一步加强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赵光炯指出,各区属企业纪委一定要认真抓好整改,把握运用好“四种形态”,把纪律挺在前面。

      一要力度不减、节奏不变,不断强化纪律审查。把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严重、群众反映强烈,问题线索集中、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提拔使用这三类情况同时具备的,作为重中之重。重点查办发生在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的重要部门和关键岗位的案件。对指向性明确的问题要扎实做好初核,绝对不能用其他处置方式代替。

      二要切实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要运用咬耳扯袖、红脸出汗、党纪处分和组织处理。一般性问题要与本人见面,谈话提醒、函询核实,让党员干部相信组织、忠诚组织,把问题主动向组织讲清楚。

      三要严格规范决策、办事程序,尤其是规范问题线索处置程序,特别要执行问题线索处置集体研究制度,将权力置于有效监管之下。

      四要加强纪检监察组织建设。积极推动大中型企业纪检监察机构集中统一管理。严格执行纪委书记、副书记提名考察办法和下级纪委向上级纪委报告线索处置、纪律审查情况的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