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国资委系统财务监督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

18.12.2014  13:40
 

国国资 委系 统财务监督 工作 会议

在北京召开

        全国国资委系统财务监督工作会议于2014年12月16日至17日在北京市召开。国务院国资委财务监督与考核评价局沈莹局长做了讲话,上海市、江西省、山东省、陕西省和深圳市五省市国资委做了典型发言,各省市国资委进行了会议分组讨论交流。内蒙古国资委司永涛副主任、财务监督与统计评价处负责人参加会议。

沈莹局长讲话主要内容包括:

一、出资人财务监督工作取得积极进展

一是出资人财务监督制度体系基本确立;

二是国有资产统计分析体系不断完善;

三是涵盖出资企业运行全过程的财务监督工作体系初步形成;

四是出资企业集团化价值型财务管控体系建设逐步推开。

二、进一步改进出资人财务监督工作的若干思考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了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推动国有企业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准确界定不同国有企业功能、探索推进重大财务信息公开等改革措施;四中全会又提出了维护契约、保护企业法人财产权、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对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行审计全覆盖等要求;刚刚闭幕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对经济发展新常态进行了系统阐述,确立了继续坚持稳中求进的总基调,要求以质量效益为中心。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出资人财务监督工作应主动融入改革、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改进工作方法,调整工作重点。

      三、出资人财务监督工作的重点任务

        1、做“”国有资产统计,夯实国有资产监管工作基础。

        2、做“”预算管理,切实提升股东资本回报水平。

        3、做“”财务快报监测分析,努力实现企业经营绩效持续改进。

        4、做“”决算管理,保障经营成果和国有资本保值增值水平真实可靠并持续改进。

    四、进一步做好出资人财务监督工作的几点意见

1、积极开展重大问题研究,增强工作主动性。

2、梳理制度,科学界定财务监督职责范围。

3、转变工作方式,推动依法有效履职。

4、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不断提高财务监督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