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国资委系统财务监督工作会议精神传达提纲

23.12.2014  19:11
 

国国资 委系 统财务监督 工作

会议 精神 传达提

全国国资委系统财务监督工作会议于2014年12月16日至17日在北京市召开。国务院国资委财务监督与考核评价局沈莹局长做了讲话,上海市、江西省、山东省、陕西省和深圳市五省市国资委做了典型发言,各省市国资委进行了会议分组讨论交流。现将会议主要精神传达如下:

一、  五省市典型发言情况

(一)上海市

上海市国资委主要介绍了国资国企改革有关情况,围绕融入改革、服务改革,开展了财务监督各项工作:一是制定国有企业信息披露制度,印发了“关于贯彻落实<<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开展监管企业年度信息披露工作的通知”;二是出台“功能类、公共服务类市管企业财务总监管理办法”,开展相关配套制度准备;三是以预算管理为抓手,明确全年目标,制定工作方案;四是以动态跟踪为基础,做好分析预测工作;五是以日常沟通为手段,分析企业难点与需求,做好服务。

(二) 江西省

        江西省国资委首先指出了财务监管工作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准确把握“管什么”的问题。主要管好两件事:管风险和管考核评价;其次阐述了兼顾原则性和灵活性,着力解决“怎样管”的问题。在“管风险”问题上的主要做法:一是派出“三监”,即委派财务总监、法务总监和监事会;二是建立“三监”联动机制,由监事会主席牵头,每个季度召开“三监”碰头会,共同分析企业存在的风险和问题。

(三)山东省

山东省国资委主要介绍了按照“全面落实简政放权,推进国企改革改制,夯实财务信息质量,创新财务监管模式”的目标要求,狠抓财务预决算管理的经验做法。一是研究起草了实施财务预算分类管理的通知,通过对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国有出资企业逐步实现预算的差异化管理,突出市场属性,完善治理方式;二是深化财务预算事前管理功能,提高企业资源配置能力。紧扣战略规划,对接专项预算,提高财务预算信息化水平,着力降低预算执行偏离度;三是加强与审计厅、委内各相关处室、监事会的沟通,形成工作合力,提高财务决算工作效率。

(四) 陕西省

        陕西省国资委主要介绍了开展行业对标的经验做法。陕西省把企业综合绩效评价与全面对标考核相融合、同稳增长工作相结合、同推进企业管理提升相耦合,从财务绩效、管理绩效、综合实力、企业竞争力和履行社会责任等五个方面持续对监管企业进行行业对标评价,评价结果在业绩考核、干部任用中占一定比重。在对标评价中突出了分类评价、专家主导、定量为主、三大责任等原则,评价分析报告直接呈送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

        (五)深圳市

          深圳市国资委介绍了以管资本为主,促进国有企业财务监督履职方式转变的做法。深圳市将强化公司治理、构建市场化经营机制作为深化国企改革的中心环节,推进财务监督与公司治理深度融合。通过公司章程修订和适度的放权授权,把财务监督内化为公司规章制度。通过推进预算管理与战略规划相结合,深化企业全面预算管理工作。大力推进国有企业信息公开,至2013年基本实现所有监管企业信息公开目标,充分体现了国资监管和社会监督合力。

二、  沈莹局长讲话主要精神

(一)出资人财务监督工作取得积极进展

2003年新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建立以来,各级国资委积极探索,推动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取得重大进展,国有企业经营实力显著增强,资本回报和保值增值能力不断提高。各级国资委做了大量深入细致的工作,出资人财务监督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是出资人财务监督制度体系基本确立;

二是国有资产统计分析体系不断完善;

三是涵盖出资企业运行全过程的财务监督工作体系初步形成;

四是出资企业集团化价值型财务管控体系建设逐步推开。

(二)进一步改进出资人财务监督工作的若干思考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了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推动国有企业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准确界定不同国有企业功能、探索推进重大财务信息公开等改革措施;四中全会又提出了维护契约、保护企业法人财产权、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对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行审计全覆盖等要求;刚刚闭幕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对经济发展新常态进行了系统阐述,确立了继续坚持稳中求进的总基调,要求以质量效益为中心。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出资人财务监督工作应主动融入改革、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改进工作方法,调整工作重点。

        1 、适应改革总要求,积极转变出资人财务监督方式。

          一是加强资本管理,不断提高资本回报水平。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理论内涵是国有资产监管机构对出资企业依法行使股东职责。依据《公司法》和《企业国有资产法》,股东职责主要包括股权代表委派、公司章程、公司战略、预算决算、利润分配、增减资本、合并重组、资本收益和资本安全与效率监督等重大事项。按照管资本为主开展财务监督工作的职责可分为三大类:出资企业财务预决算管理,经济责任审计和责任追究,资产统计、绩效评价与清产核资等基础管理。从监管的目标看,需要兼顾三个方面:资本配置方向、回报与安全。从监管的方式上,需要依托财务预决算审议、依托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依托经济责任审计,依法行使出资人财务监督职责、贯彻出资人战略和监管意图。

        二是加强分类管理,努力提高监管的针对性。财务预决算和绩效评价等出资人财务监督工作要根据企业的功能分类采取不同的监管方式,确定不同的监管重点,选用不同的评价指标和标准。

        三是加强责任管理,努力保障国有资本安全。要实现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全覆盖,坚持负责人离任必审与任期审计相结合,突出审计重点,从企业财务收支延伸到重大经营决策、重大事项管理和经营风险防范等方面;要完善问责机制。研究制定《关于国有企业建立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制度的意见》,完善责任追究工作机制,推动从严制企。

        四是加强信息管理,确保财务结果真实透明。要按照三中全会要求,依法有序地推进国有企业信息公开。研究制订《国有企业财务信息公开指导意见》,按照“谁经营谁公开、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推动国有企业向社会公开财务信息。符合公开条件的国有企业要逐步达到上市公司财务信息公开水平,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2 、适应经济新常态,及时调整财务监督工作重点。 

一是在降成本上狠下功夫。要将成本费用控制情况纳入预算考核,加大监测力度,推动企业开展成本费用压降工作,帮助企业努力渡过难关。

二是在提升盈利质量上狠下功夫。要推动企业大力开展清应收、去库存工作,加快处置低效无效资产,提高经营创现能力和现金保障能力。

三是在财务风险防范上狠下功夫。要严格控制企业负债规模和负债率水平,督促企业坚决压缩低毛利、高风险的业务规模,有效管控财务风险。

        3 、适应创新大趋势,加快推进企业财务管理创新。 

        一是推进财务管理五大体系建设。五大体系即:以现金流量管理为核心的资金集中统一管理体系,以战略引领和资源高效配置为内容的全面预算管理体系,以问题整改和风险管理为导向的内部控制体系,以业财融合、财表自动生成、实时监控为目标的财务信息化体系,以权责明确、对股东和经营层双重负责为特征的总会计师职责管理体系。

        二是大力推行精益财务管理。要通过划小核算单元,建立创利增效的责任传导机制,充分激发经营活力;通过探索建立“事前算盈”的预算管理体系,推动资源投向回报水平高、盈利能力强的业务;通过不断深化资金、成本、投资等业务的精益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三是积极推动企业应用管理会计。企业财务会计工作应当由注重过去事项的简单反映,向更加关注对当前经济事项的控制和未来经济预测转变。出资人财务监督工作要围绕促进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研究探索将管理会计作为推动企业财务管理创新的重要内容,引导企业及时引入先进管理工具,推动财务管理水平不断提高。

  (三)出资人财务监督工作的重点任务

        1、做“”国有资产统计,夯实国有资产监管工作基础。随着国有资产监管体制改革的深化,统一经营性国有资产基础管理政策是大势所趋。要进一步巩固和完善国有资产统计工作体系,确保统计范围全面完整、不重不漏。要进一步加强统计信息质量管理,落实报表编制责任,确保统计信息全面完整、真实可靠。

        2、做“”预算管理,切实提升股东资本回报水平。预算被普遍认为是公司制企业基于《公司章程》的第二大契约关系。预算管理是《公司法》赋予股东的重要职权。出资人财务监督工作要紧紧围绕资本投向、资本回报和资本安全,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积极探索预算分类管理,逐步完善不同治理结构、不同授权经营机制的预算管理方式方法。

      3、做“”财务快报监测分析,努力实现企业经营绩效持续改进。当前,经济增速放缓正在成为新常态,国有资产监管机构必须及时掌握经济运行中的新情况、新问题。依托财务快报,深入分析出资企业运行特征,准确把握运行中的难点与问题,及时识别运行中的风险,研究提出应对措施,是财务动态监测工作的重要任务。

        4、做“”决算管理,保障经营成果和国有资本保值增值水平真实可靠并持续改进。一是做实经营成果,真实反映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客观认定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结果;二是做实决算基础工作,及时查找管理漏洞和风险隐患,提升企业管理水平;三是对决算反映的影响资本回报和国有企业功能发挥的问题,及时反馈企业,限期整改落实;四是发挥决算分析诊断功能,运用绩效评价方法,客观评价董事会、经营层的努力程度,推动财务绩效不断改进。

    (四)进一步做好出资人财务监督工作的几点意见

1、积极开展重大问题研究,增强工作主动性。随着国资监管和国有企业改革稳步推进,一些体制机制将发生重大变化和调整,出资人财务监督机制和监管模式也将发生重大变革。我们要积极开展重大问题的系统研究,增强工作的主动性。

2、梳理制度,科学界定财务监督职责范围。要结合新时期管资本为主的改革新要求,厘清财务监督履职权力,对现有制度进行全面梳理,对不符合改革要求的要及时进行清理和废止,对需要授权或下放给企业的要及时进行修订和取消,对需要保留和强化的如财务预决算管理制度等也需要进一步修改完善。

3、转变工作方式,推动依法有效履职。要注意处理好三个关系:一是放权授权与加强监督的关系;二是股东权利与公司治理的关系;三是监督与服务的关系。

4、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不断提高财务监督能力。要加强学习,及时更新优化知识结构,不断提高专业技能和综合素质。要切实抓好作风建设,提高职业操守和道德素养,为开创财务监督工作新局面提供人才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