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新闻通报会召开

03.03.2017  19:08

  3月1日上午,主题为“网络诚信 消费无忧”的内蒙古2017年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暨开展争创“消费者信得过产品”活动启动仪式新闻通报会在呼和浩特举行。  

  会上,自治区工商局相关处室局负责人分别发布了全区2016年度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情况,2016年度消费维权和网络专项治理成果。自治区消协负责人通报了2016年度全区消费投诉情况,发布了消费维权典型案例。自治区工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自治区消协副会长杨林就做好消费维权工作提出了四点要求。 一是 依法履职,加强投诉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信息化建设。进一步畅通受理渠道和提升诉求解决质量,努力提高消费者投诉案件办结率、举报查实率和消费者满意率,确保消费者诉求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有力维护广大消费者切身利益。 二是 围绕“网络诚信   消费无忧”年主题,扎实开展消费维权系列活动。加强对商品特别是网络交易商品和服务社会监督,持续开展消费体察、服务评议、调查点评、比较试验、披露曝光等活动,开展争创“消费者信得过产品”公示活动。 三是 发挥新闻媒体作用,努力营造消费维权工作良好舆论环境。做到消费维权工作与新闻宣传报导同步进行、同步开展。通过宣传维权工作成效和经验、宣传名优企业和商品、曝光侵权案件,教育广大群众,震慑不法经营者,形成全社会关注维权工作的浓厚氛围。 四是 加强社会共治,推动消费维权工作和社会监督有机结合。消协组织要依法履行参与立法立规、消费教育引导和商品服务社会监督职责。各行业主管部门、企业、新闻单位要认真履行各自保护消费者权益的职责,通力合作、齐抓共管,共同做好这项工作。  

  随着互联网以及移动通讯的蓬勃发展,网店、微商、海外代购等新型经营和消费模式已经出现,但也出现了缺乏信用监管体系、售后投诉解决难等问题。此次活动由自治区工商局、自治区消协和呼和浩特市政府主办,自治区发改委、经信委等部门及各盟市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消协协办,旨在改善消费环境、完善维权机制,以鼓励企业打造消费者信得过产品,创建放心消费环境,服务经济绿色健康发展。活动将围绕“网络诚信 消费无忧”年主题,结合“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及“月月3.15”活动,引导社会舆论关注消费热点问题,推动消费经济体系诚信建设。  

  在今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期间,自治区消协将针对绿色农畜产品及特色产业消费品在内蒙古国际会展中心进行为期4天的展销活动,为开展争创“消费者信得过产品”公示活动做好前期准备。此外,自治区消协准备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争创“消费者信得过产品”公示活动,为企业搭建诚信平台,激励更多企业树立诚信经营形象。 (柴永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