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确定今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目标 3年内不调整

10.04.2015  11:30

昨日,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召开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征求意见会上获悉,内蒙古已确定了今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目标,至少3年内不再进行调整。

全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是对国土资源服务保障工作是否到位的一次重大考验,是调整完善与“十三五”规划、城镇规划等相关规划的衔接。自治区国土资源厅相关负责人强调,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保证至少3年内不再进行调整。把市场配置与经济调节杠杆作用发挥出来,对规划调整中减少的耕地,更多安排土地整治项目给予补充;发挥规划的法律约束作用,对调整完善后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情况进行全面检查,严格检查各项用地指标执行情况,加大考核力度;对呼、包、鄂经济发展较快地区,在规划建设用地指标分配方面适当给予支持,着力化解发展用地矛盾制约,与此加强对农村建设用地的挖潜力度。

对此,各地将广泛征求地方政府、企业、专家学者等意见,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更加贴近实际,更加符合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科学编制,确保规划用地应保必保。严格控制城市“摊大饼”式、粗放用地行为,坚决杜绝盲目供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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