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启动

29.04.2016  09:56

  明晰土地承包经营权归属,强化对农牧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物权保护,依法赋予农牧民更加充分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为促进农牧业现代化和农村牧区和谐稳定提供体制保障,4月25日,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强调,我区被国家确定为全国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整省推进省区,从2016年起,我区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在全区全面推进,2018年底全区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全面完成。

  《方案》要求,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坚持和完善农村牧区基本经营制度,按照保持稳定、依法规范、民主协商、因地制宜的原则,积极稳妥地推进。要通过确权登记颁证,解决好承包地块面积不准、四至不清、空间位置不明、登记簿不健全等问题,为开展土地经营权流转、调处土地纠纷、完善补贴政策、进行征地补偿和抵押担保提供重要依据;要通过确权登记颁证,建立土地承包经营权设立、转让、互换、变更、抵押等登记制度,确认农牧户承包地的占有、使用、收益等各项权利;要通过确权登记颁证,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信息应用平台,实现土地承包合同、登记簿和权属证书信息化,加强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应用,方便群众查询,利于服务管理,更好地服务于现代农牧业和新农村新牧区建设。(记者刘晓君)

[责任编辑 李中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