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锦旗严格规范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档案管理工作

01.02.2016  09:49

  杭锦旗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工作开展以来,按照农业部、国家档案局《关于印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档案管理办法>的通知》(农经发〔2014〕12号)和自治区农牧业厅、自治区档案局《内蒙古自治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和草原确权承包及基本草原划定档案管理办法》(内农牧法发〔2015〕193号)文件精神,将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与档案工作同步部署、同步实施、同步检查、同步验收。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旗委、旗政府把确权登记颁证档案规范化管理纳入领导议事日程,在经费上向档案管理倾斜。农牧业局、档案局组成工作组,旗农牧业局负责对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统筹规划、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旗档案局负责对土地确权登记颁证过程中形成的文件材料的积累、归档和档案管理工作进行业务培训和监督指导。为切实加强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和档案管理工作,旗农牧业局经管站和旗档案局明确责任,责成工作人员包片负责,每人负责1个苏木镇、管委会,同时深入苏木镇、管委会实地进行监督指导。档案管理工作按照坚持统一领导、分级实施、分类管理、集中保管的原则,要求旗、苏木镇、嘎查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与档案管理工作同步部署、同步实施、同步检查、同步验收。

  二、加强规范归档

  杭锦旗档案局精心组织工作人员进行整理、归档,编制了各类档案检索工具,配备了符合规范标准的档案管理软件,将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形成的档案资料按照综合管理类、确权登记类、纠纷类、特殊载体类4大类进行分类整理,其中综合管理类文件以件为单位进行整理;确权登记类以农牧户为单位,采取“一户一卷”形式进行组卷整理;纠纷类采取“一案一卷”进行组卷整理;特殊载体类以照片为主进行整理。按照文件资料的性质划分档案保管期限进行保存,分为永久、30年或10年。按照统一标准和模版指导、整理了7个苏木镇和56个嘎查村土地承包确权档案,截止目前,综合管理类、纠纷类、特殊载体类已整理归档,确权登记类一式三份正在苏木镇整理中,整理完毕后向旗经管站、嘎查村各移交一份。

  三、加强档案管理

  为使档案资料规范管理,旗农牧业局组织公开招标,统一采购档案密集柜。现各苏木镇、管委会的档案密集柜均已安装完成,并对档案收集整理装订归类过程中所需各种材料进行了统一规范。旗农牧业局、档案局要求各苏木镇、管委会严格按照档案资料管理的具体要求进行存放和保管,各地指定专门档案存放室,明确了职责并指派专人进行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