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市在土地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工作中采取六项措施保障妇女权益

04.02.2016  18:55
      赤峰市土地确权登记颁证试点旗——巴林左旗在土地确权登记工作中,采取多种措施保障妇女权益。   一是在领导层面将各级妇联吸纳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吸纳妇联主席为领导小组成员,做到在各种决策中能听到妇女组织的声音。   二是在法律层面严格以1998年第二轮土地承包为基础,做到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保障1998年有土地承包权的妇女在土地确权登记颁证中证上有名,名下有权。   三是在政策层面,将保障出嫁女、离婚女、丧偶女的土地权益列入旗政府制定的土地确权登记政策58问中,上下一个口径解释,一个标准执行。   四是在态度层面,象对待换届选举一样对待土地确权登记,对出嫁女、离婚改嫁妇女采取各种途径通知到本人,回村进行土地指界确权。   五是在行动层面,动员妇女以“户代表”、“共有人”的身份参与填写申请书、委托书、调查表,参与实测指界。         六是在信访、司法层面,各级信访、司法部门及时受理妇女土地权益矛盾纠纷,依法予以调解处理,切实维护妇女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