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国地税加强大企业管理与服务合作

20.08.2015  18:33

      一是联合为大企业提供个性化纳税服务。 强化涉税诉求合作管理。国税局与地税局在税企高层对话、局领导走访大企业以及日常受理大企业涉税诉求工作中,对属于对应税务机关征管范围的诉求,应及时通报对应税务机关。合作建立大企业税收风险管理指南。结合税收风险管理专项工作,分行业、分集团建立大企业风险管理指南,按照行业或企业的生产经营流程和财务核算方式,聚焦行业特点和行业规律,梳理行业税收政策,细化大企业涉税风险点,共同完善大企业基础信息库和行业风险特征库。联合开展大企业税务风险内控测试工作。共同确定开展内控测试的核心成员企业名单,加强信息共享,联合制定工作方案,联合组建工作组深入企业采取符合性测试、实质性测试等方法开展内控测试工作,联合形成调查报告、上报相关资料。

      二是联合开展大企业税收风险管理工作。 联合制定工作总体方案。联合制定下发《XX户企业集团内蒙古税收风险管理工作总体方案》,明确工作目标、组织领导、后勤保障、工作步骤和主要任务,成立联合工作领导小组及风险管理工作办公室,部署指导全区国、地税合作开展税收风险管理工作。联合开展税企对话,明确工作要求。联合召开税企高层见面会,税企双方就工作目的、工作方法、工作步骤以及企业自查阶段有关问题进行沟通。联合审计管理。在实施大企业案头审计、现场审计工作当中,加强配合,联合开展税务审计。如不能联合审计的,以各自税收征管范围为基础,兼顾国、地税双方业务,发现对应税务机关问题,及时通知对方。共享企业涉税信息。风险管理工作需要通过企业报送、网络搜索、专家咨询、部门交换等方式采集企业涉税信息,国地税加强沟通,互通互联,实现信息共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