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乙烯吹塑农用地膜覆盖薄膜国家标准宣贯暨农膜回收行动推进培训班在呼和浩特市举办

21.12.2017  20:25

  今年,农业部提出推进农业绿色发展五大行动,地膜回收行动是其中一项行动,全国仅有三个省区承担农用地膜回收利用示范县项目,我区被列为其中,为进一步推进农膜回收行动,配合《聚乙烯吹塑农用地膜覆盖薄膜》新标准的顺利实施,经自治区农牧业厅同意,12月18日,内蒙古农村生态能源环保站组织举办了聚乙烯吹塑农用地膜覆盖薄膜国家标准宣贯暨农膜回收行动推进培训班。

  自治区质监局石油化工监督检验研究院院长李强、自治区工商局市场处副调研员黄智、自治区供销社生资公司经理邢计青从不同角度分别就如何贯彻好、执行好农用地膜新标准做了发言,培训班由自治区农村生态能源环保站站长孟德主持。

  自治区农牧业厅赵永华副厅长做了重要讲话,他要求,各地要以有效控制农田"白色污染"为主攻方向,制定科学合理的实施方案,要加强推进新国标地膜推广使用,高度重视时间节点,目前处于地膜生产的高峰季节,要严格按照国家新的标准进行生产和销售,如果生产不符合国家新标准的地膜并流通于市场,将会受到严厉的处罚,同时要求各盟市要立即对本地区地膜生产企业、销售企业(网点)进行摸底调研,并要求其生产符合新标准的地膜,坚决杜绝我区本地企业生产销售不符合新要求的地膜现象的发生。

  赵厅长指出,各地要继续加大宣传引导力度,调动社会各界和广大农牧民参与的积极性,在试点示范的基础上,认真总结经验,示范集成创新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地膜回收利用模式。积极与科研机构、创新联盟和产业体系合作,加大对全生物降解膜、国标地膜一膜多用、地膜回收加工等技术的攻关力度,开展协同技术创新。

  赵厅长强调,各地农用地膜回收利用示范县要按照项目总体要求,成立领导小组和专家指导小组,明确职责,分工协作,确保项目稳步实施。要确保中央补助资金合理、有效使用,严禁挤占、挪用、滞留项目资金,严禁擅自改变项目资金用途。要指定专人负责,把各项任务和责任层层落实到位,形成齐抓共管、上下联动工作格局。要进一步完善监测网络,细化工作措施,做实基础工作,建立工作台账,确保目标任务保质保量完成。

  中国农科院环发所严昌荣研究员对《聚乙烯吹塑农用地膜覆盖薄膜》新标准进行了宣贯并就残膜回收利用技术进行了讲解。

  全区12个盟市分管副站长、业务骨干各1,17个“农业清洁生产示范项目县”、15个“地膜回收利用示范县”的农村生态能源环保站(农业技术推广站、中心)负责人,企业负责人和业务骨干共计70人参加了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