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6”城市大气污染治理任务公布

31.03.2017  19:16

  环境保护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国家能源局和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山东省、河南省人民政府近日印发了《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其中明确了“2+26”个城市今年的大气污染治理任务。

  “2+26”个城市是指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包括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石家庄、唐山、廊坊、保定、沧州、衡水、邢台、邯郸市,山西省太原、阳泉、长治、晋城市,山东省济南、淄博、济宁、德州、聊城、滨州、菏泽市,河南省郑州、开封、安阳、鹤壁、新乡、焦作、濮阳市。

  《工作方案》对一些治理工作提出了细致的要求,并设定时间表。如北京、天津、河北8市和郑州、安阳、焦作等城市,10月底前要完成违法“小散乱污”企业取缔工作。

  针对这一地区的治理难点,即冬季燃煤问题,方案提出今年“2+26”城市实现煤炭消费总量负增长。全面加强城中村、城乡接合部和农村地区散煤治理,北京、天津、廊坊、保定市10月底前完成“禁煤区”建设任务,10月底前完成小燃煤锅炉 “清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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