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管支队披坚执锐全面开展城市道路交通环境整治提升行动取得阶段性成效

12.08.2016  06:37

            为认真贯彻落实《呼和浩特市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精神,大力改善全市道路交通环境,呼和浩特市交管支队周密筹划,立即行动,于2016年7月15日开始部署在全市范围深入、持续开展道路交通环境整治提升行动。行动措施到位,整治效果突出,市区道路交通环境得到有效改善,路面行车秩序得到明显净化,城市交通安全和文明程度得到显著提升。
            一、交通秩序整治常抓不懈,力求实效。一是出重拳整治占道经营摊贩。进入8月份以来,回民大队在城市道路交通环境整治提升行动持续开展过程中,每周集中警力有步骤地整顿2-3条主干路,并加以巩固,保持常态化管理,循序渐进地扩大战果,最大限度提高城市道路交通环境通行能力。通过下力气清理,占道摆摊设点违法行为基本已经消除,给市民出行提供了畅通安全的道路环境;二是加大对辖区小街巷交通秩序整顿力度。玉泉大队不断加大对“微循环”街巷占道摊贩的清理力度,有效释放了被摊贩侵占的道路资源;对“微循环”街巷上发现的乱停、违反禁令标志行为,做到了“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坚决肃清了影响“微循环”道路通畅的不良因素;三是继续加大对三轮车的查扣、治理力度。行动期间,玉泉大队在前段时间的整治基础上,对电动车、残疾车、油(电)三轮车等违法行为的查扣、治理毫不放松,坚决防止三轮车违法上路出现反弹之势。力图通过对三轮车的整治,为首府打造出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出行环境;四是严查行人、非机动车交通违法顽疾。赛罕大队严格按照“大队领导承包具体整顿线路、中队长承包本中队管片、副中队长专职承包本中队整顿路段”的三级承包制度,严查非机动车及行人闯信号、行人翻越中心隔离护栏、机动车进入导向车道后乱变道、乱穿插等交通违法行为,全力为首府市民打造平安、畅通、和谐的道路出行环境。
            二、深入市区开展检查督导,强化落实。为推动城市道路交通环境整治行动深入开展,确保各项管控措施落实到位,8月4日上午,王永清副局长一行先后深入乌兰察布东街、丰州路、北垣街、通道北路、光明西街、鄂尔多斯大街、锡林路、中山东路等市区主要街道,实地检查指导提升行动的警力部署、措施落实及整治效果。结合检查情况,王永清副局长对交管支队城市道路交通环境综合整治提升行动提出具体要求:一是经过前期准备,支队各部门尤其是各大队已行动起来并取得了一定成效,下一步支队及各部门要认真学习贯彻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求和部署,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扩大工作效果;二是支队交管科要和各大队加强协调沟通,科学合理高效的安排部署一线执勤,最大限度的把警力和装备投入到一线,确保见警率和在位管事率;三是实行市区道路交通秩序管理岗位责任制,明确大队、中队干部和民警的具体管理承包区域,定人、定岗、定职责、定任务、定目标,加强督导检查,提高整治效果;四是各大队要进一步加大对车辆乱停、乱放、乱设摊位、占用盲道等现象的治理,要继续深挖停车资源,规范停车车位,切实做好机动车静态停放管理工作;五是北垣街的吧街、消防支队、石油公司、集通特路等处的机动车掉头路口,容易造成交通拥堵,扰乱正常行车秩序,要将这些掉头路口通过活动护栏封闭,高峰禁行、平峰放行;六是配合城管部门,继续加大对摆摊设置、占道经营、墙外开店和人力三轮车穿行等现象的治理,进一步净化市容、市貌环境。
            三、集中整治大型运输车辆,重拳出击。为彻底清除大型运输车辆源头安全隐患,进一步强化辖区公路、省道、城市道路通行秩序管理,努力预防和减少重特大交通事故,按照《支队城市道路交通环境整治提升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各大队认真结合辖区大型运输车辆的行车特点,积极组织警力,集中开展对大型运输车辆交通违法行为的专项整治行动,确保辖区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一是全力排查危化品运输车辆隐患。托县大队加强对危化品车辆的安全管理工作,大队主动协调治安、交通等部门深入辖区危化品运输企业开展摸底排查,掌握车辆的车况、运输货物种类、时间和路线、驾驶人的资质以及车辆有无交通违法信息等相关信息,并针对检查情况,给予安全建议;二是重拳整治“黄标车”。回民大队制定工作方案,对照车管所下发“黄标车”车辆明细,全面展开对2006年年底前注册登记的“黄标车”进行集中调查摸排淘汰工作;三是集中整治工程车、渣土车。针对辖区内大型拉载渣土车、工程车交通违法多且危及群众出行安全、群众反响强烈的实际情况,土左旗大队近期组织民警采取多项工作举措不间断地开展工程车、渣土车集中整治,助推城市道路交通环境整治提升行动。期间,大队采取全员上路、设点检查、流动巡逻相结合等方式方法,在全胜路口、三环路口、哈素海检查站定时和不定时地开展集中专项统一行动,出重拳营造严管态势,确保整治工作实效。
            四、全面开展交通设施排查,履职尽责。为认真贯彻落实《呼市公安局交管支队城市道路交通环境整治提升行动实施方案》要求,支队科研科根据《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2009)及有关规范,按照市政府要求和支队统一部署,以“规范、精减、序化、美化”为原则,于近日会同赛罕大队,对辖区内蒙古农业大学校园周边进行了交通设施隐患排查与治理,全面规范校园周边道路的通行秩序,确保广大师生出行安全。经过实地排查,调研组决定对校园周边因长时间使用存在磨损丢失的标志标线进行更换及复线,增加设置前方学校减速慢行组合标志,施划热熔减速震荡标线等。力图通过以上整改方式,有效提示途径驾驶人员减速慢行,竭力为广大师生安全出行提供保障。为认真贯彻王永清副局长提出的“四排查”工作要求(即“民警日排查、中队周排查、大队半月排查、支队月排查”),托县大队近期对辖区路面隐患及交通设施不全的重要点段进行了全面排查与整改。期间,发现托县103省道74公里处(呼市第三监狱门口)此处为事故多发路段,有大急转弯,应在转弯处前方加设警示标志、爆闪、减速带,提醒车辆此处为事故多发路段,减速慢行;神泉景区门口过往车辆较快,存在安全隐患,需安装减速带与路况指示标志;托县五申镇村东一间房村此处为事故多发路段,应在转弯处前方加设警示标志、爆闪、减速带;托克托大街与健康路交叉路口存在安全隐患,建议安装警示标志、爆闪。按照交通事故预防工作要求,大队始终坚持边排查、边整改的原则,对排查出的隐患能整改的立即整改,竭力为广大群众出行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五、多渠道开展宣传活动,营造氛围。为进一步提升城市道路交通环境整治提升行动宣传水平,根据《道路交通环境整治提升行动宣传方案》部署要求,全力提升交通文明指数,营造和谐、文明道路交通环境,8月以来,支队政治处先后深入新城、赛罕、回民、玉泉宣传深入了解交通整治情况,对整治成果进行深入报道。为起到更好、更广泛的整治宣传效果,引导广大交通参与者接受、认可并积极参与其中,赛罕大队加大宣传力度,采取人性化管理,先后设计推出红、黄、蓝、绿四色“温馨提示卡”,以“教育提示为主、经济处罚为辅”的原则加大宣传力度,着力解决非法占用非机动车道停车、停车位内不按箭头指示方向停车、有停车位但跨压实线不入位停车、路缘石以上跨压盲道停车以及路基上店铺门前不具有停车条件停车的违规现象。第一批提示卡印制16000余份,对违反相关规定的驾驶人进行了警示告知,对严重影响交通的违法行为按规定将车辆拖移。同时,民警走进临街店铺发放提示卡,积极争取商家理解与支持,督促业主加强门前车辆停放管理,严格按照划定的停车位规范有序停放。回民大队积极邀请《青城交通》、《呼市日报》、《呼市晚报》等媒体随警作战,曝光行动中发现的典型违法行为,深度报道整治行动期间的典型案例、好人好事、整治成效等,扩大宣传工作覆盖面,为整治工作营造氛围,更好地展示首府交管队伍的良好形象。和林大队组织园区中队民警深入蒙牛奶罐车洗浴广场开展城市道路交通环境整治提升行动宣传活动,全面提高奶罐车驾驶人的文明交通意识、安全意识、法律意识及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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