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伦县开启急难医疗救助通道

15.07.2015  22:30

  根据《多伦县医疗救助实施方案》及《多伦县“救急难”工作方案》的规定,为有效缓解困难群众看病就医过程中的垫付资金困难,同时解决医前救助坏账问题,多伦县积极探索“抵押、担保”式医前救助工作。所谓“抵押、担保”是指申请人抵押户口本、合作医疗证、银行卡等有效证件,由1名以上担保人(民政助理或村委会班子成员或亲属)担保,借支医疗费3000元到20000元不等(借支金额由申请人困难程度及医疗费需要来确定),以确保困难群众先看病。医疗终结后,由申请人和担保人到民政局领回抵押证件,到相关部门报销并归还医前救助资金;符合民政医疗救助的给予医疗救助,医疗救助金额与医前救助借支资金的差额多退少补。

  申请程序为个人到乡镇人民政府“一门受理”窗口提出申请,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民政局审批办理医前救助手续。截至目前,“医前救助”已救助14例,支出医前救助资金9.2万元。

[责任编辑 李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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