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伦县樟子松造林突破百万亩

13.05.2015  12:21
 

林业厅政府网 5 13 日讯     2011年,多伦县启动实施了百万亩樟子松造林工程。百万亩樟子松造林工程以加速、提质、增效为目标,围绕生态立县,打造固基林业;围绕旅游活县,打造景观林业;围绕兴林富民,打造经济林业。按照“六区两线一基地”总体布局(六区,即沙区、水源涵养水土保持区、城镇村屯绿化区、农田防护林区、林沙产业开发区、工矿植被恢复绿化区。两线,即公路沿线、铁路沿线。一基地,即种苗基地建设),以集体林改和林沙产业发展为动力,努力提升林业建设与保护的整体活力和发展后劲。用五年时间(2011-2015)完成以樟子松造林为主的林业建设任务130万亩。据统计,2011—2014年百万亩樟子松造林工程已累计完成樟子松造林106万亩;通道景观绿化总里程205公里,绿化面积2.6万亩,育苗面积1万亩,蓄苗量4亿株。2015年,百万亩樟子松造林工程已完成4万亩。

在推进百万亩樟子松造林工程中,多伦县进一步创新生态建设管理体制和经营机制,彻底转变原有高度计划的传统林业模式,通过用利益杠杆拉动,破解制约林业发展的突出问题。对于集体宜林荒山荒地,以合同形式由企业或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紧密型承包垫资造林,经验收合格后享受300元/亩造林补贴,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林权划分到户;对于林地所有权人进行股份合作造林,林权按股份合作章程约定进行分配,经验收合格享受180元/亩的造林补贴;通过划拨、租赁、承包、转让等形式获得宜林荒山荒地使用权进行造林的企业享受180元/亩的造林补贴,实现政府要生态、企业要林权的双赢目标。造林每亩除保留政府要求的56株外,企业可自主处置;对于农民承包“五荒”造林,经验收合格后享受300元/亩的造林补贴,林权归造林农民所有;国有单位在国有土地上在造林,经验收合格后享受180元/亩的造林补贴,林权归国有单位处置。

通过活化建设机制体制,全县国家、集体、企业、个人一起上的生态建设多元化格局基本形成,有效解决了制约林业发展的突出问题:

一是 解决了活不了的问题。工程建设中采取花钱买活树、活化林权配置等一系列措施,实行招投标和紧密型承包,与中标企业和合作社签订造林合同,进一步明确责权利。林业局认真搞好规划设计和技术指导,造林完成后由林业部门、监理公司、乡镇和林木所有人组成联合验收组进行严格检查验收,按照合同规定兑现造林补贴,有效提高了造林质量。

二是 解决了管不住的问题。工程建设期间,造林栽植、管护、抚育、补植均有造林企业和造林合作社负责,按照合同规定,对竣工验收的造林工程,进一步明晰林地产权,及时将林地的使用权、经营权、处置权交给林木所有者,在保持林地所有权和用途不变的前提下,允许依法继承、出租、互换、转让等合理流转。通过利益杠杆拉动,参与工程建设的企业、合作社及农民生态保护意识由要我管护转变到我要管护。

三是 解决了投入少的问题。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采取股份制、合作制、承包、租赁、转让等多种造林形式,广泛吸引社会资金进行工程建设。百万亩樟子松造林工程2011-2014年累计投入资金14.6亿元,其中:国家投资2.2亿元,占工程建设总投资的15%;地方投资2.5亿元,占工程建设总投资的17%;企业投资4.7亿元,占工程建设总投资的32%;农民专业合作社及个人投资5.2亿元,占工程建设总投资的36%。

四是 解决了富不起来的问题。在推进百万亩樟子松造林工程中,立足当地实际,坚持远期效益与近期效益相结合,通过重点工程带动、低产低效林改造和发展林沙产业等,逐步走出一条大地增绿农民增收的复合型林业。目前全县农民年人均纯收入10195元,其中40%来自林业。林业在促进农民增收方面作用凸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