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伦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红利覆盖7万农民

27.07.2015  22:25

  农民在林业上的收入占到总收入的40%,林改面积达到100%

  大河口乡大孤山村五组村民张青去年用卖树苗的30多万元新盖了八间砖瓦房,拿林权证抵押办贷款,开起一家“农家乐”旅游点。这些年,多伦县农民在林业上的收入占到总收入的40%,而且越来越多的农民从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中得到了意想不到的收获。

  目前,多伦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完成220万亩,改革面积达到100%,这就意味着多伦县64个行政村的19306户农民可以像张青一样有了林木资本,近7万农民直接享受到了林权制度改革的红利。多伦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后,明晰了产权,提高了农民林木管护的责任意识,推动了林沙产业快速发展,使林木由“资产”向“资本”转化。

  全盟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试点最早于2008年8月在多伦县羊盘沟村展开。之后,该村成立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领导机构,制定了改革承包方案,在将外业调查、摸清人口和资源底数等基础性工作做扎实后,以组为单位将各组的林地分为成林和幼林,再由县林改办和村工作组实地勘测面积划分林地类型,将成林和幼林由优到劣排序,按总人口数平分成林地面积和幼林地,做好标记,按户抓阄,确定林地承包顺序,成功的将7114亩集体商品林林权化分到户。

  多伦县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中,利用家庭承包经营、联户合作经营、股份合作经营、集体统一经营和其他承包经营作为补充的方式将林权进一步明晰,促进了全县林业建设的良性发展,一举多得。产权明晰后,多伦县家家户户都有了自己的“绿色银行”,植树造林、护林爱林不再是与自己无关的事情,林地已经成了他们的“摇钱树”。林木管护意识由不自觉变成空前自觉,有效解决了林地保护“管不住”的瓶颈问题。

  多伦县在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过程中,立足当地实际,科学谋划,大力发展林沙产业,让更多的农民从农牧业生产转移到林业经营上来,农民钱袋子里林业生产方面的收入比重让他们越来越不能忽视,切实走出一条大地增绿、农民增收的可持续发展路子。目前,该县调整种苗建设布局,优化林种树种结构,出台政策鼓励社会各类主体进行育苗生产,着力打造以针叶树为主的苗木市场。全县现在建有种苗基地265处,育苗面积1万亩,蓄苗量达4亿株。各类苗木自给有余并销往河北、北京等地。

  2011-2015年全县累计出售樟子松容器苗1.9亿株,出售苗木款达2.8亿元;促进了特色种养业有序发展。积极引导农民从事林下养殖业,养殖梅花鹿、狍子、雁、鸡、鸭、鹅,年收入达1000余万元。种植油桃、葡萄、草莓基地遍布全县,年收入超过500万元;中草药种植年收入达4000万元;兴起了生态旅游业,多伦湖、榆木川、大渡口、姑娘湖等生态旅游景区每年都吸引着京津冀等地游客前来旅游观光,接待游客数量年增长10%以上;发展了林副产品加工业,加工山野菜类、罐头类、酱卤肉类、饮品类林副产品的企业相继兴起,年销售收入能达到3000万元;对历年实施的退耕还林及沙源工程山杏、榆树中幼林进行低产低效林改造,农民开始尝试扁杏、金叶榆、金叶垂榆、红松嫁接,栽植蒙古野果。

  最让农民欣喜的是,樟子松“以造代育”和百万亩樟子松工程的实施让他们大收了一笔。从2010年开始实施樟子松疏密移植,樟子松大苗移植后,再补植上容器苗,实现循环利用。五年来全县累计移植出售樟子松大苗60万株,苗木销售款1.5亿元,覆盖2700户,户均增收5.6万元;2011-2015年百万亩樟子松造林工程总投资14.6亿元,其中用于整地、造林、苗木装杯、浇水等劳务费用占工程建设总投资的40%、5.84亿元,直接解决近1万名农民就业,参与工程建设农民人均5万多元。

  林权制度改革还促进了林木由“资产”向“资本”的转化。多伦县成立了林权管理服务中心进行林地流转、抵押贷款,协调金融部门开展林权证抵押贷款业务,通过林业拉动农牧业等领域的发展。今年以来,全县林权证抵押贷款金额已突破2亿元,盘活了林业经济,达到了林地受保护、农民得效益的目的。(特约记者 王久玲 左鸿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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