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彦淖尔市食药监和工商局多措并举优化服务助推特色农业产业化发展
今年以来,巴彦淖尔市食药监和工商局围绕全市现代农业、特色农业、生态农业发展大局,立足职能,加强政策支持,延伸服务链条,落实帮扶责任,全力推动服务现代农牧业又好又快发展。
一是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助推主体增量。制定实施了《发挥工商职能作用,促进县域经济发展的指导意见》和《促进家庭农牧场发展的实施意见》,大力构建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挖掘巴彦淖尔粮食、瓜果、蔬菜、油料、肉羊等特色农产品产业优势,积极支持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牧场进入现代农业领域的所有行业和项目。开辟涉农主体注册绿色通道,凡符合现代农业产业发展规划开展农产品种养殖、收购储运、深加工的,实行全程跟踪,专人办理,建立绿色通道,提供从名称预先核准到登记注册全程“保姆式”服务。针对部分涉农主体申办者文化程度不高、登记流程不熟的实际情况,注册大厅安排专人提供办照咨询、名称核准、表格填写、资料受理到执照发放的一站式服务。通过深化跟踪服务、延时服务等一系列便民措施,推进涉农主体进一步增量。今年以来,全市新增农业龙头企业6家、家庭农场12家、农民合作社35个。
二是发挥综合职能作用,加强行政指导。围绕加快推进农牧业产业化的总要求,充分发挥工商履行监管合同、动产抵押、商标、广告等职能作用,打造综合服务平台,为农牧业产业化提供一条龙服务。以公司+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户的模式推进订单农业,落实合同示范文本推广到户、签约到户、履约督促到户和争议调解到户的“四到户”常态化服务机制,定期开展合同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培养涉农企业、农户合同意识。已指导签订各种农业订单35万余份,合同金额50多亿元,引导涉农企业参加“守合同重信用”活动,培育涉农“守合同重信用”企业29户;试点推广农村土地流转合同示范文本,加强订单合同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管,及时查处涉农企业和农户在履约过程中的合同欺诈行为,严厉打击设置合同陷阱、骗取合同保证金等违法行为。创新符合农村特点的抵押方式和融资工具,支持涉农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牧场以机器设备、农机具、鲜活农副产品等动产抵押和商标权、土地使用权、林权质押等方式融资,扩大生产规模。已办理股动产抵押登记24件,帮助各类涉农市场主体贷款融资2.2亿元。
三是大力推进农畜产品商标战略,培育现代农业品牌。全市食药监和工商系统以做大基地、做强农牧业龙头、做优农副产品、做响农畜产品品牌为重点,制定实施了服务打造绿色农畜产品基地和特色农业的指导意见,起草并由市政府印发了《市知名商标认定和保护办法》,大力推进“一所多标”、“一村一品”商标富农工程。共同形成了以河套酒业、恒丰面粉、维信羊绒等驰名商标和宏发油脂、蒙福肉业等著名商标品牌带动闯市场、特色产品走四方的发展态势。目前,全市拥有有效注册商标4069件,其中农副产品商标1996件,拥有中国驰名商标7件,内蒙古著名商标65件,巴彦淖尔市知名商标131件。地理标志3件,集体商标1件。驰(著)名商标在拉动产业升级、打造“巴彦淖尔品牌、彰显地域特色方面的作用进一步凸显。
四是引导涉农主体开展网上交易,拓宽增收渠道。扶持农业龙头企业建立农产品网上交易市场,实现传统市场升级转型。鼓励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主及农户探索开展网络交易,拓宽销售渠道,提高自身交易能力和实力,实现增收目的。
五是建立维权护农机制,保障现代农业产业健康发展。持续加大“红盾护农”力度,推进农资监管信息化平台建设,健全完善信息数据库,建立农资监管快速反应机制。加大农资商品质量检测监测力度,实行农资市场经营主体警示、商品质量预警制度。推进农资连锁经营模式,指导企业依托信息化手段实行农资商品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和进销货台账管理,实现全市农资连锁企业农资可追溯系统。突出种子、化肥、农药、饲料等4类重点农资商品,开展集中执法行动,严厉查处无证照经营、制假售假和虚假宣传等坑农害农违法行为。充分利用12315平台和“一会两站”,进一步完善农村12315消费维权服务网络,切实维护农民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目前,已查办农资违法案件15起,案值总额16万元,抽检化肥10个批次,受理农村食品消费申诉举报咨询25件,为消费者避免和挽回损失10.3万元。(辛三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