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多措并举全面整治虚假违法广告行为

26.06.2015  18:57

 

日前,赤峰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采取有效措施,集中开展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行动,强化行业自律、日常监管和专项整治,全面清理整顿各类虚假违法广告发布行为取得了明显成效,有力净化了全市广告市场环境。目前共对市内主要新闻媒体下达责任整改通知书4份,市内各类媒体广告违法率大幅度下降,涉及医疗、药品和保健食品的违法广告全部停播。

一是严格把关,促进媒体自律。结合新《广告法》颁布实施,组织全市各类媒体广告审查工作人员开展新《广告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全面提升广告监管、监测及审查人员业务素质和水平。同时加大对各类媒体广告发布审查工作的指导力度,督促广告经营单位不断完善自我约束机制,健全广告发布审查制度和工作流程,推动广告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二是突出重点,开展专项整治。召开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工作会议,制定开展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决定自5月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5个月的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整治电视、报纸、广播等主流媒体发布的涉及人民群众反应强烈、投诉多的直接关系人民群众健康安全的药品、医疗、保健食品、化妆品、美容服务等“五类”虚假违法广告行为。

三是完善机制,强化日常监测。将广告监测中心与国家工商总局大数据广告监测系统使用相结合,建立广告监测与执法衔接工作机制,确保市、旗县区广告监测机构分工协作、责任到人,对市内各类媒体发布的重点广告内容进行24小时“全天候”监测,进一步加强对涉及民生广告的重点监测力度,重点监测药品医疗、医疗器械、保健品和美容化妆品等广告,每半个月形成监测报告,并采取抽查互检方式,加大对旗县区主要媒体广告的监测检查力度,进一步提高工作实效。

四是行政约谈,全面进行整改。由分管副局长带队到市级各类媒体进行现场办公,通报第一季度国家广告数据中心广告监管平台监测涉及的媒体所发布的虚假违法广告案件,责令立即进行整改。同时邀请自治区工商局、自治区新闻出版广电局、自治区党委宣传部等相关部门分管领导,共同对市广播电视台、赤峰日报进行行政约谈,向其通报第二季度上述媒体的广告发布情况、违法率、违法条次,要求其立即停播有关虚假违法广告。(杨国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