扎兰屯市多措并举扎实推进 “救急难”试点工作

15.01.2015  00:03

2014年5月1日国务院正式实施了《社会救助暂行办法》。扎兰屯市被自治区民政厅列为“救急难”工作试点地区。2014年,扎兰屯市委、市政府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颁布的《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积极探索试点经验,以“托底线、救急难”为目标,把保基本、补短板、兜底线作为落实救助新政策的突破口,拓宽思路,创新思维,敢于作为,走出了一条有地方特色的新路子。

一、大力宣传《社会救助暂行办法》。 充分利用网站的影响力,在政府网站发布了临时救助申请条件,申请审核审批程序,资金发放程序,保障标准等社会救助政策;利用信息平台、设置宣传点、设立服务咨询台、电子屏、公开栏、宣传板块等形式将宣传活动开展到乡镇(办)、村(居),同时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等媒体,对《办法》进行全方位的报道和宣传,极大地提升了对政策的知晓率。

二、 建立社会救助工作统筹协调机制 。制定了《救急难实施方案》,成立了“救急难”救助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统筹领导协调全市“救急难”救助工作。各乡镇、街道办事处也成立了相应工作机构,各相关部门成立了单项救助工作机构,按照分工和工作职能负责单项救助工作。同时,按照政府领导、民政统筹、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采取定期会议和临时性会议相结合的办法,决定重大事项,研究具体问题,安排部署任务,协调部门工作。

三、建立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 于2014年3月成立了信息核对中心,4月起与交通、劳动保障局开展了信息核对工作。下一步将和卫生、税务、银行、住建局等相关单位建立对接机制,规范查询流程,实现信息化核对、网格化管理,确保核对信息资源共享。

四、建立急难对象主动发现机制。 依托城乡社区党组织、群众性自治组织、公共服务机构和社会组织,依靠驻村(社区)干部、村(社区)级社会救助工作人员力量,实行网格化管理,发挥社会工作者、慈善工作者和志愿者作用,及时了解、掌握、核实辖区居民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事故、罹患重病等特殊情况,主动帮助其提出救助申请并协助落实,做到了早发现、早救助、早干预。

五、建立“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救助平台 。在乡镇(街道)建立统一受理社会救助申请的窗口,及时受理、转办申请事项,并做到“一明显、三上墙”。以社会救助经办机构为依托,尽可能通过现有政务服务大厅、综合性服务窗口,建立健全社会救助申请“一门受理”的综合性服务平台,健全部门分办、转介流程,明确责任人,实行首问责任制,细化工作流程,确保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情况紧急的,可以按照规定简化审批手续。为缩短资金运转时间,从速支付临时救助资金,积极协调财政部门,从地方匹配的临时救助资金中,拿出一定比例,以现金形式拔付民政局,确保困难群众申请的救助事项得到及时、合理解决。目前,为75户急难家庭先行支付现金42.3万元。

六、完善各项救助制度衔接机制。 扎兰屯市民政部门注重发挥牵头作用,抓住社会救助薄弱环节,把补短板作为落实救助新政策的突破口,要求各地区、各相关部门清理基本生活救助与各专项救助的功能定位和界限,加强各项救助之间的衔接,鼓励社会力量多渠道多形式参与救助,着力解决制度“碎片化”和救助遗漏、重复救助等问题。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加快推进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明确“救急难”的范围、事项和标准,推进“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加强与基本医疗保障、大病保险等相关制度的有效衔接,充分发挥了制度合力。

七、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 为增强救助工作的透明度,规范申请审核审批程序,扎兰屯市建立了救急难首问责任制、转介工作制度、公示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督办制度等一系列相关制度。同时注重“全覆盖”和“救重点”的统一,提升底线保障标准,加大救助力度,及时准确救助困难群众。

截止目前,扎兰屯市临时救助困难群众2596户,发放资金303.9万元,其中支出型救助2369户次,应急型救助229户次,情况紧急后置手续救助75户急难家庭,先行支付现金42.3万元,真正缓解了困难群众的生活压力,切实维护了群众的基本生活权益,有效发挥了社会救助工作保障底线民生、维护社会稳定的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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