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副总理汪洋赴内蒙古大兴安岭林区调研国有林区改革工作

10.02.2015  21:12

      2月3日至6日,汪洋副总理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国家林业局、政策研究室等相关部委领导,自治区李佳副书记、王玉明副主席和相关部门同志的陪同下,深入内蒙古大兴安岭林区考察指导工作,走访慰问了棚改困难职工和生产一线工队,实地考察了根河林业局防火办、森泰种苗绿化公司、乌力库玛管护所、根河源湿地、贮木场和改制企业根河木业,分别在根河、呼伦贝尔市召开了座谈会,并作了重要讲话。

      汪洋副总理充分肯定了内蒙古大兴安岭林区在维护生态安全、保障经济社会发展中具有的不可替代的作用。并指出,林区进入转型发展的新阶段,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新挑战,需要通过改革加以解决。推进林区改革,必须坚持以改善民生为前提,突出重点、稳步推进,多渠道促进职工就业增收,解决过渡就业安置问题,加强有针对性的职工技能培训,加大民生安置力度,全面改善和提高林业职工的生产生活条件。推进林区改革必须坚持促进林区发展方式的转变,由片面追求林区面积增长,向增加林区面积和质量并重的方向转变;由依靠人的努力向依靠科学进步转变;由单纯依靠政府向政府市场“两只手”并用转变。林区上下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国有林区改革的决策部署,坚持生态为本、保护优先,围绕发挥生态功能、维护生态安全的战略定位,加快完善国有林区森林资源保护机制和监管体制,因地制宜推进森工企业改制和改革,多措并举促进职工就业增收,推动林区森林资源持续增长、生态产品生产能力持续增强、绿色富民产业持续发展。

      汪洋副总理强调,长期以来,内蒙古大兴安岭林区干部职工在艰苦条件下辛勤工作,为满足国家木材需求、保护和培育森林资源、保障国家生态安全,作出了重要贡献。目前,林区进入转型发展的新阶段,要将提供生态服务和维护生态安全作为国有林区改革的基本出发点,坚持试点先行、有序推进,逐步停止重点国有林区天然林商业性采伐,积极推进政企事分开,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监管有效的森林资源产权制度。要创新资源管护机制和方式,通过政府购买服务、运用高新技术手段和现代交通工具等,提高管护效率。要发挥林区绿色资源丰富的优势,大力发展森林旅游、特色养殖种植等绿色富民产业,积极引入新技术、新业态和新商业模式,培育林区经济新的增长点。要加快完善林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妥善解决基本民生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