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地保险开创诉讼司法案件担保新模式

27.11.2015  16:41

   本网讯 2015年11月20日,由内蒙古保险学会主办、中国大地保险内蒙古分公司承办、中国大地保险呼和浩特中心支公司协办的诉讼财产保全责任险研讨会在呼和浩特市军港大酒店召开。此次研讨会除了主办方、承办方和协办方的相关领导人员参会外,特别邀请了呼和浩特市中级人员法院及下辖的9个基层法院分管诉讼保全的15位领导参会。

  近几年,随着经济纠纷案件的逐年增加,司法诉讼实践中传统的担保形式不足日益显现,对此,保险公司专门针对诉讼案件中的财产保全开发了一款保险产品,即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该产品的创设,为有效解决诉讼财产保全担保问题提供了一个全新的思路,并且在2015年被全国各大保险公司广泛推广,被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法院系统所认可。该保险产品的保险责任是在保险期间内,由于被保险人(原告)的诉讼财产保全申请错误致使被申请人(被告)遭受损失的,经法院判决由被保险人(原告)承担的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通俗点讲,就是原告打官司输了,导致保全的被告的财产发生了损失,例如冻结被告的银行账户发生了利息损失,被告要求原告进行赔偿,保险公司根据法院判决的赔偿金额赔付被告。

  本次研讨会也很好的阐述了该险种的发展优势,保险公司与传统的担保公司相比,资信、财力和风险承担能力更为突出;有利于司法案件的审理和当事人的利益保护;对当事人而言保险人担保又担责成为亮点;对法院而言,增加了控制风险手段。

  据了解,大地保险内蒙古分公司在2015年8月份开始在区内推广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推广进度已经走在了区内各保险公司的前面。截止到11月份,该公司已经承保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25笔,保费收入68万元,合计为申请人提供了920多万元的担保,全区接受大地保险保单保函的基层法院有19家。而且区内12家盟市中赤峰和巴彦淖尔市的中级人民法院已经下发正式文件承认保险公司保单保函可以应用于诉讼财产保全担保。(通讯员:郭春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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