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仆寺旗司法局捐助社区矫正人员
15.02.2016 12:18
本文来源: 司法厅
社区矫正是与监禁矫正相对的行刑方式,是指将符合社区矫正条件的罪犯置于社区内,由专门的国家机关在相关社会团体和民间组织以及社会志愿者的协助下,在判决、裁定或决定确定的期限内,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并促进其顺利回归社会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社区矫正工作是积极利用各种社会资源、整合社会各方面力量,对罪行较轻、主观恶性较小、社会危害性不大的或者经过监管改造、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的罪犯在社区中进行有针对性管理、教育和改造的工作。
太仆寺旗宝昌镇社区矫正人员白永强,因交通肇事罪被判有期徒刑一年,缓期执行。他家5口人,3个孩子上学,妻子也无工作,生活十分困难。
司法局领导得知情况后,当日召开局务会为白永强捐款。一方有难,八方支援,2016年2月2日,太仆寺旗司法局局长、分管局长、宝昌镇司法所所长为宝昌镇社区服刑人员白永强送去局机关及职工个人捐款2100元,送去党和政府的关怀。
点点爱心,汇聚成河,无私助人,温暖真情。捐款并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是能让白永强一家知道身边有这么多人在关心着他,希望他能在困境中迎难而上,激发出强烈的重振旗鼓、战胜困难的信心和力量!
在太仆寺旗司法局,我们一起体验感动和力量, 一起传递希望和坚强。
本文来源: 司法厅
15.02.2016 12:18
故
事
众志成城 同舟共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有力指挥河北防汛抗洪救灾
8月4日,遭遇严重洪涝灾害的河北省涿州市传来消息—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