奈曼旗法院推出民族语言文字诉讼服务
27.05.2015 13:31
本文来源: 内蒙古新闻网
原标题:奈曼旗法院推出民族语言文字诉讼服务
近日,通辽市奈曼旗人民法院在刑事庭、立案庭、民庭、基层法庭(包括执行)、信访等部门设立双语法官,为少数民族当事人在法律咨询、起诉、诉讼、执行、信访等方面提供了便利条件,充分保障了当事人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权利。
该院规定,凡案件双方当事人均为蒙古族,且当事人感觉用蒙文诉讼更加方便的,一律由蒙文案件合议庭负责开庭审理;若一方当事人为蒙古族,且不善于使用汉语的,一律指定翻译人员专门为其提供翻译。通过加大蒙语庭审的力度和比重,全面开展使用民族语言文字的庭审活动,且在庭审过程中认真做到充分尊重蒙古族的风俗习惯,耐心细致地做好调解工作。
与此同时,该院在日常工作中也非常重视蒙古语言文字的学习和使用。单位名称、牌匾等均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实行蒙汉文并用。机关公文、裁判文书坚持蒙汉文并行。在一些重大的普法宣传活动中,将贴近百姓的法律文件翻译成蒙文,并印制成蒙汉两种文字的宣传册,根据群众不同的需求发放给他们。(郑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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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05.2015 1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