奈曼旗道路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工作步入良性轨道

08.03.2016  08:36

        为有效化解道路交通事故纠纷,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2015年11月23日,奈曼旗司法局和公安局在旗交警大队联合成立旗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委员会,司法局选派两名专职调解员。如今,奈曼旗的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申请人民调解成为当事人的首选解决途径。

        在工作中,交调委紧密围绕法定调处程序、责任认定,损害事实、国家赔偿标准等关键点,向当事人悉心宣讲相关法律法规,严格依法执行赔偿标准,坚持公开、透明、细心、公正,尊重事实,遵守法律,情理并用,确保当事人心服口服。

        一是调解程序合法,公开透明。对于符合人民调解范围内的事故赔偿,在责任认定后,当事双方自愿申请调解,即由经办交警填写《告知书》并同《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一起移交调委会。按《人民调解法》有关规定进入调解程序,在每个环节都注意各类信息的认真收集,及时告知,通过严格的程序化为平息争议、达成一致奠定公正的基础。

        二是案情认定清晰,体现公正。严格按照处理程序,全面开展调查取证等各项工作。根据责任认定,搞清损害事实,确保不偏不倚、公正清晰,为化解争议、取得一致奠定事实基础。自调委会成立以来,凡调处成功的交通事故,当事人的满意度均实现100%,未调解成功的纠纷也为争议的诉讼解决建立了一个比较清晰的事实理性基础。

        三是赔偿标准明确,备齐理赔材料。针对争议焦点,向当事各方公开说明医疗费、丧葬费、伤残金、死亡赔偿金、误工、护理、伙食营养、交通、赡养、抚养等费用的国家赔偿标准,要求当事人将理赔材料全面如实交付,避免感情用事,漫天要价,促进当事人平等自愿协商。及时明确告知赔付途径和时限,防止达成的协议再次返悔,到目前为止,调解成功的案子没有一例当事人反悔的。

        仅仅二个半月的运行,通过人民调解处理的道路交通事故民事损害赔偿纠纷已达50余起,涉案金额190余万元,调处率100%,涉事群众对调解工作的满意度100%,没有一例上访行为发生,奈曼旗道路交通事故调解工作开始步入良性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