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国税局迅速学习贯彻《国务院关于做好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工作的通知》精神

01.05.2016  19:17

      5月1日,接到《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迅速学习贯彻〈国务院关于做好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工作的通知〉的紧急通知》(以下简称《紧急通知》)后,内蒙古国税局党组书记、局长张社安迅速主持召开营改增试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深入学习、传达《紧急通知》精神。
      张社安局长强调,全区各级国税机关要迅速采取集中学习、专家讲座、专题研讨等行之有效的方法,将《国务院关于做好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工作的通知》学深、学细、学透,将其精神和要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全系统要大力弘扬精益求精、锲而不舍的工匠精神,坚决克服盲目乐观、骄傲自满、思想松弛情绪,不懈怠、不放松、不动摇,再接再厉、周密细致做好各项工作,确保全面营改增各项举措落实到位。并作出四点部署:
      一是把握关键节点和重点任务。 按照时间进度要求,继续抓住关键时间节点做好工作,确保纳税人6月1日按月顺利申报;7月1日按季顺利申报。重点围绕5月1日之后可能出现的开票咨询、政策咨询、申报咨询高峰,提前做好准备和应急预案,确保万无一失。
      二是实施政策效应和税负分析。 采取全面统计和样本调查相结合的方式,建立营改增行业税负跟踪分析制度,选取新试点4个行业100户典型企业,采取“解剖麻雀”方式逐户调查分析实际税负情况,做到“心中有数”。
      三是强化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 持续开展好营改增政策宣传解读,主动对外发声,强化正面宣传,避免纳税人误解、误读、误判。协同宣传、网监等部门及时处置不实舆情,营造良好改革氛围。
      四是严明改革纪律维护改革秩序。 一方面,严明纪律,各级国税机关要讲政治、顾大局,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财经纪律,严格落实总局王军局长重要讲话中强调的三个“百分之百”和四个“坚决杜绝”,确保改革有序推进。另一方面,及时进行督查检查,认真查找工作中的短板,及时整改;持续开展营改增明察暗访,加大营改增专项绩效管理力度,确保全面推开营改增顺利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