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察布市妇联以“妇女之家”和“儿童家园”为平台 全力推进各项惠民服务

18.12.2015  13:01

  一是坚持党建带妇建,推动“妇女之家”建设。近年来,我市相继出台了《关于以党建带妇建推进妇联组织创先争优活动的指导意见》、《关于在全市村、社区中建设“妇女之家”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妇女工作的意见》等文件。通过“三个纳入”:即纳入党建规划、纳入精神文明建设规划、纳入嘎查村级活动场所及社区服务中心建设规划,积极推进“妇女之家”建设。目前,全市1532个嘎查村和社区全部建成“妇女之家”,实现了全覆盖。

  二是发挥“联”字优势,大力建设儿童家园。从2011年开始,市妇联在全市开展了留守儿童家园建设工作,本着“建一处儿童家园,示范一个地区”的原则,以点带面,逐步推开,努力把儿童家园建成“有爱、有尊严”的港湾。目前,全市共建儿童家园37所,4000多名留守流动儿童身心健康得到关注。

  三是以特色活动为载体,积极开展服务工作。在“妇女之家”,以妇女素质、就业、维权、教育等突出问题为切入点,建立妇女儿童维权岗和婚姻家庭服务岗,通过开展法律知识和家庭教育讲座,普及法律知识,为广大妇女儿童提供法律援助,调解各类家庭矛盾,将问题解决在基层。通过开展生动活泼、喜闻乐见的宣传教育活动,向群众宣传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有关法规、社会公德、卫生保健、“四自”精神等内容。比如,结合全民普法,开展了法律知识讲座;结合家庭教育工作,开展了家庭教育讲座;结合我市实施“五城联创”,开展寻找“最美家庭”活动;结合“十个全覆盖”工程,开展“建设美丽乡村·争做文明家庭”活动。通过共建共享,在社区和嘎查村开展便民服务。如在儿童活动室、图书阅览室、棋牌室、健身室、日间照料室等,向群众提供家政、缝纫、托管等便民服务。通过添置硬件设备,加强保教人员、服务人员业务培训等规范管理,确保各服务场地有效运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