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内蒙古妇联2014年发展工作总结及2015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05.02.2015  13:05

 

内双领字〔2015〕1号

 

  各盟市妇联发展部:

  为交流学习各地经验做法,并有针对性的开展2015年妇女发展工作,现将《内蒙古妇联发展部2014年工作总结及2015年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根据各地情况,做好下一步工作的安排及落实。

 

                                                             内蒙古自治区妇联发展部

                                                                    2015年1月26日

 

 

 

内蒙古妇联2014年发展工作总结及2015年工作要点

 

  2014年,发展部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把联系和服务广大妇女作为工作生命线的重要指示以及中国妇女十一大作出的工作部署,围绕自治区党委“8337”发展思路,在妇联党组的领导下,妇女发展各项工作稳步开展。

  一、妇女创业就业工作

  今年,全国妇联党组书记、副主席宋秀岩主持召开了巾帼家政工作和妇女居家灵活就业两个会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全国妇联主席沈跃跃两次到会并发表重要讲话,可见全国妇联对妇女创业就业工作的高度重视。为做好我区妇女创业就业工作,发展部采取系列措施。

  (一)妇女小额担保贷款

  2014年新发放妇女小额担保贷款10.64亿元,为20468名妇女提供了财政贴息贷款。其中各级妇联组织以自筹担保金的方式,发放贷款3.67亿元。

  年初,自治区财政厅转发国家财政部文件,调整了贴息政策。一是变普惠的政策为扶持5类就业困难人群;二是变中央财政全额贴息为中央、自治区、盟市、旗县四级分担比例贴息。政策的调整,带来了一系列问题,我们加紧应对和解决,如协调落实拖欠贴息资金尽快到位、逐级业务培训、闲置担保金返还、担保金利息结算、调查盟(市)旗(县)两级财政负担贴息比例及解决能力等。并召开座谈会征求各盟市妇联意见,重新定位部署今后的工作。明确了2014年工作的一个方向两个原则,即不变主题,继续实施,原则上只接受贷款基数较小旗县的担保金,原则上每个旗县新增担保金不超过200万元。为加强管理,自治区妇联与财政厅、农信联社联合印发了《关于2014年内蒙古妇女创业小额担保贷款工作的意见》,进一步明确了2011—2013三批次贷款管理要求、当年新增9750万元贷款的发放计划和使用期限。根据财金〔2013〕84号和内财金〔2014〕163号文件规定,妇女创业小额担保贷款发放对象与人社部门已经完全一致,自治区妇联协调自治区人社厅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妇女创业小额担保贷款工作的通知》(内妇发〔2014〕29号),将全区妇女小额担保贷款从妇联与人社部门并行发放的方式,逐步转向与人社部门合作的方式上来,到2016年底,结束并行的发放方式。

  (二)巾帼家政服务工程

  按照自治区妇联党组对家政服务工作的新要求,2014年家政服务指导中心以实现妇女在家政服务领域创业就业为目标,以“巾帼家政服务工程”为载体,促进妇联系统巾帼家政服务加快发展,更好地服务大局、服务妇女、服务家庭。通过全区各级妇联组织的共同努力,全区巾帼家政企业及培训机构共举办各类家政培训班604期,培训管理人员136人,培训家政从业人员21927人,实现就业17322人,就业率达79%。在抓好全区家政培训工作的同时,家政服务指导中心还重点开展了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及时将习近平总书记在山东考察时关于家政工作的重要指示和全国妇联加快巾帼家政服务健康发展推进会精神传达至各盟市妇联和全区巾帼家政企业;二是积极配合开展自治区“百户十强”家庭服务企业创建活动,所推荐的17个家政企业得到命名;三是举办了全区第四期家政服务机构管理人员培训班,培训家政企业经理等146人,举办了自治区第三期母婴护理培训班,62名城市下岗女工和农村转移进城妇女接受培训;四是全力打造妇联系统家政培训体系,推荐4家巾帼家政企业争创全国巾帼家政培训示范基地;五是探索建立家政服务从业人员行业保险机制,下发《关于家政从业人员参加意外伤害保险的通知》(内家服字〔2014〕1号),有效提高了家政服务公司、家政服务从业人员抵抗风险的能力和保障水平;六是以家庭建设作为切入点, 就庭院环境、居家保洁、家常烹饪、家庭护理等家政知识等内容编印了《内蒙古自治区农村牧区妇女家政知识推广手册》。

  (三)妇女居家灵活就业

  居家灵活就业是今年全国妇联力推的一项工作,意在产业结构调整的大环境下,在原有小贷、家政的基础上,增加一条妇女创业增收渠道。发展部以此为契机,筹备成立了内蒙古妇女手工业协会,召开全区妇女居家灵活就业工作推进会,推动工作开展。

  一是开展调查,摸清底数。对各地协会、企业、产品、基地、带头人、项目类别分布、带动就业情况等全面了解。二是编印主题为《巧手亮草原,打造风景线——全区妇女手工艺品精品荟萃》画册,作为工作名片,扩大宣传。三是搭建产品走出去的平台。组织各盟市妇联参与央视打造的系列节目《指尖上的中国》素材推荐、筛选,推荐典型案例44个,经过三轮的筛选后,列为重点考察的有5个,并保留了7个备选案例。组织会员企业参加澳门、义乌等知名民族商品和小商品博览会,展示和推介产品,努力解决产品销售这个制约妇女手工业发展的瓶颈问题。四是制定专项政策,优化环境。与自治区人社厅、商务厅、残联联合印发《关于支持妇女发展手工业实现居家灵活就业创业的意见》。制定了促进妇女手工业发展的总体思路和到2020年的工作目标,制定了鼓励与扶持我区妇女手工业发展的主要措施,进一步完善政策支持、工作机制和保障体系。

  在工作推动中,包头市、通辽市、赤峰市等地成立了市级协会组织,各级妇联通过联合文化、旅游、民间协会等部门,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活动。如鄂尔多斯“创业、筑家、圆梦”妇女创意设计手工作品展示展销会,阿拉善第六届《阿旺丹德尔》杯民间手工艺作品大赛,达茂旗第二届中国游牧文化节手工艺品作品展销会,阿鲁科尔沁旗首届民族手工艺技能大赛等。

  (四)与相关部门合作促进妇女就业

    一是“春风行动”期间,组织妇女进场招聘、举办女性用工专场洽谈会,搭建供需对接平台。全区妇联组织共发放宣传资料25万份,组织专场招聘活动89次,提供免费服务7.9万人次,跨地区组织劳务输出女性1.1万人,成功介绍女性就业人数1.2万人,为2000余名女性提供了劳动维权和法律援助服务。

  二是帮助女大学生就业创业。参与 “2014年助推女大学生就业创业行动”。寻找女大学生就业创业榜样、推荐创业导师为女大学生在线指导、征集就业创业榜样故事,组织参与全国女大学生求职简历大赛等。新增全国女大学生创业实践基地4个,累计达到10个。赤峰市妇联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工作,与市人社局共同举办了“首届女大学生就业专场招聘会”。包头市妇联通过举办女大学生职业生涯设计讲座、女大学生就业创业座谈会等形式,帮助女大学生创业就业,提高其未来职业规划的能力,解决女大学生创业所遇到的政策经验缺乏等问题,组织用工单位进校园,在内蒙古科技大学举办女大学生专场招聘洽谈会。

  三是建立妇女创业园。为入园的生产经营者提供政策宣传、融资支持、租金减免、信息交流、营销网络等支持。目前通辽、锡盟、鄂尔多斯3个盟市妇联建立妇女创业园、女大学生创业园4个。其中锡盟的创业园设置了三个区域:妇女手工业产品展销区、奶食品一条街、巾帼创业时尚街,可容纳110家商铺,已入驻55家。

  二、农牧区妇女“双学双比”活动

  (一)实用技术推广培训

  李克强总理在翁牛特旗调研时指出,农村妇女不仅是半边天,而且是大半边天,加大对妇女科技培训力度,提高妇女增收致富能力,是各级党委政府的共同责任。按照总理的指示,2014年全区各级妇联组织以新型职业女农牧民、进城务工妇女、职业女性能力培训为重点,以三八妇女节、科技下乡等活动为契机,一方面积极组织广大农牧区妇女参加各级政府实施的普惠性培训,另一方面因地制宜开展了农牧业专业大户、家庭农牧场女经纪人、合作社组织负责人及龙头企业负责人等农牧区妇女骨干培训。赤峰市妇联积极贯彻李克强总理指示精神,加大对农牧区妇女培训力度,全年全市妇联组织共举办培训班4000余期,培训妇女13万人次。巴彦淖尔市始终把科技培训作为“双学双比”活动的首要工作,采取集中办班、现场指导、送资料下乡等活动,全年培训妇女7万余人。全年全区共举办各类实用技术培训3767场,培训农牧民妇女约24万人(次)。

  发展部连续第七年举办农畜产品女经纪人培训班。本次培训班为首期女经纪人高级班,共培训已经具备中级资质的女经纪人68名。

  (二)创建科技示范基地

  新增全国巾帼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基地6个,总数达到17个。巾帼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工作是全国妇联联合农业部、科技部于2012年在全国启动的,将原有的巾帼示范村、“双学双比”示范基地两项创建工作整合,打造集示范引领、科技培训、扩大就业、带动增收等功能为一体的综合性示范基地。

  年初,我们对全区2012年、2013年两年命名的11个基地进行自查验收,一年来11个基地共举办科技培训101次,培训妇女2.3万人(次),认定巾帼科技辅导员63名,辐射带动妇女近万人,带动妇女人均增收8300元,带动成立妇女专业合作组织42个。

  目前,呼和浩特市、通辽市、赤峰市已建立了12个种养殖、合作社形式的巾帼创业就业示范基地。

  (三)实施巾帼绿色家园行动

  一是联合自治区绿化委、林业厅,共同开展“巾帼绿色家园行动”,组织妇女开展植树造林、三八绿色工程、发展庭院经济等各项活动,助力建设我国北方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乌海市妇联在全市农区妇女中开展创建“美丽庭院”活动,改造提升农区环境面貌;阿拉善盟妇联组织妇女群众积极参与荒漠生态的改善与治理,引领更多的妇女参与生态建设。兴安盟妇联开展“美丽乡村·从我家开始”三年主题实践互动,2014年率先从130个示范妇女之家抓起,培树一批具有示范效应的美丽庭院户。

  二是对20年来全国三八绿色工程示范基地进行大检查,盟市妇联进行了全面自查。经调查,自1996年来,内蒙古自治区共收到全国“三八绿色工程”示范基地项目资金23笔,共计275万元,建国家级“三八绿色工程”20处。2014年新增全国三八绿色工程基地2处,资金20万元。

  三、城镇妇女“巾帼建功”活动

  (一)联合开展职业技能竞赛活动,提升“巾帼建功”行动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与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卫生厅、残联、银联等单位,分别开展了内蒙古职业技能竞赛、全区妇幼健康技能竞赛、收银员大赛、残疾人技能竞赛等行业职业竞赛比武活动,并对竞赛中涌现出的优秀女选手52人、先进集体3个进行表彰,授予巾帼建功标兵和巾帼文明岗荣誉称号,展示了各行业女职工的新风采,进一步提升了“巾帼建功”行动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二)开展巾帼文明岗联合检查工作,切实发挥巾帼文明岗的示范引领作用。

  按照全国妇联对国家级巾帼文明岗进行全面检查,进一步加强对巾帼文明岗的社会监督和规范管理的通知要求,发展部对国家级和自治区级巾帼文明岗进行了全面检查,在两级文明岗单位按百分制要求进行自查的基础上,自治区妇联、盟市妇联和相关的36个自治区直属机关单位对2009年以来表彰命名的118个全国巾帼文明岗和240个自治区巾帼文明岗进行了联合检查。采取看档案、查资料、听汇报与收集群众意见相结合等方式,进行复查评分,并向自治区妇联提交复查报告。自治区妇联组织调研小组对5个盟市的自查工作进行了抽查。总体看,全国和自治区级文明岗绝大多数都在90分以上,自治区文明岗有2个在60分以下,作撤销处理。通过对全国、自治区两级文明岗的检查,我区巾帼文明岗创建活动呈现的主要特点是:

  1.结合工作实际,创新工作思路,强化服务意识,开展了特色鲜明的创建活动。包头市团结大街第四小学,以自强高尚的“木兰文化”来提升巾帼文明岗创建的内涵与品质,把创岗工作融入教学管理和文化生活;呼伦贝尔市第一医院结合“三好一满意”等活动,扎实开展“以病人为中心,从我做起”主题系列活动,通过开展优质服务承诺、主题征文、演讲比赛、护理技能竞赛、巾帼义诊和志愿者服务活动,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2.巾帼文明岗采取岗岗联建、岗村结对、岗区联创,深化了巾帼文明岗的创建内容。通辽市妇联以“城乡共创文明·岗村牵手联建”为主题,在全市市级以上的巾帼文明岗中开展了以“文化宣传送观念”、“维护权益送平安”、“科技培训送技术”、“解难助困送温暖”、“项目扶持送政策”、“转移劳力送岗位”“六送”为主要内容的“百岗联百村·六送进家门”活动,157个巾帼文明岗中,已有110个岗开展了联建活动,结对村数量达到132个。

  四、项目工作

  全年争取落实各类项目资金615.04万元(包括三八绿色工程20万元)。

  1. 母亲水窖项目

  资金150万元,受益人口1.3万人,在9个旗县实施集中供水工程、安全饮水改造、校园饮水安全计划等项目。在妇基会“母亲水窖·我与水的故事”绘画摄影大赛参赛活动中,我区巴彦淖尔市报送约200余幅作品参赛,有6幅参赛绘画作品获奖。

  2. 母亲邮包项目

  报送贫困母亲名址1万条,募集和投入资金22万元。全年全区共收到母亲邮包5792个,折合资金共计105.35万元。协调内蒙古电视台、内蒙古日报多次对母亲邮包项目进行宣传,并在全区范围内发放母亲邮包项目宣传海报。在2014年全国母亲邮包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自治区妇联发展部受到了全国妇联和妇基会的共同表彰,被评为先进集体。

  3. 母亲小额循环金项目

  小额循环项目是以“小额借款,循环使用”的方式,对妇女进行资金扶持。2014年我们通过招投标的方式,争取到妇基会母亲小额循环金项目2个,资金150万元,在2个旗县实施,98名妇女受益。

  4. 社会公益资金

  春节期间助困慰问资金60万元,慰问600户贫困家庭,每户1000元;助学项目资金79.34万元,6个旗县的469名家庭困难学生得到资助;支持开展妇女手工编织培训资金20万元,用于通辽市培训妇女手工编织技术和建立网上销售平台。

  一年来,发展部较好地完成了全国妇联部署、自治区妇联党组交办及相关厅局合作的各项工作任务,但工作中还存在很多不足。如妇女科技培训工作力度应进一步加强、居家灵活就业工作还没有形成有效突破;巾帼建功活动开展不平衡;支持妇女各类创业就业基地建设资金不足,其中巾帼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基地无固定资金支持,处于空白等,这些问题,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改进。

 

 

2015年工作要点

 

  围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和考察内蒙古重要讲话精神,以及自治区党委九届十一次、十二次、十三次全委会议精神,结合全国妇联发展部2015年工作部署,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紧紧围绕“一个促进、三项品牌活动”做好妇女发展工作。

  一、抓好促进妇女创业就业这项民生工程

  1.妇女创业小额担保贷款工作。对于自筹担保金发放的贷款,严格按照“内财金〔2014〕163号”文件规定的贷款支持范围向经办金融机构推荐贷款对象,重点支持女大学生、残疾妇女、失地妇女创业就业。做好2011年贷款(内妇发〔2011〕12号)担保金返还工作,做好2012年(内妇发〔2012〕13号)、2013年(内妇发〔2013〕5号)贷款回收及担保金返还工作。落实“内妇发〔2014〕29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妇女创业小额担保贷款工作的通知》”精神,推动实现与就业部门合作开展妇女小额担保贷款工作。

  2. 创建自治区妇女创业就业基地。以开展电子商务为重点,启动“巾帼电子商务浩特”项目建设,支持创建一批巾帼创业就业示范基地。

  3.搭建妇女创业就业平台。配合劳动和社会保障等部门,开展就业服务系列活动,如春风行动、大学生万人创业行动等。

  4.发挥巾帼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女大学生创业就业基地、妇女手工业协会等平台的作用,促进妇女创业就业。鼓励妇女创办“农家乐”、“牧家乐”等服务产业,实现居家灵活就业。建立女企业家导师团,帮助女大学生实现创业梦想。大力推动妇女手工艺产业发展,深度挖掘手工项目的就业潜力。

  5.贯彻落实人社部等八单位《关于开展家庭服务业规范化职业化建设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98号)精神,争取自治区质监局标准化处的支持,出台巾帼家政服务标准,做好全区家政企业经理人培训暨行业发展研讨班、家政从业人员培训班、家政服务技能大赛等项工作,筹备召开家政服务协会换届大会。

  二、继续深入实施“双学双比”、“巾帼建功”、“母亲系列公益项目”等三项品牌活动,组织动员城乡妇女为打造祖国北疆亮丽风景线做贡献

  (一)在农村抓好“双学双比”活动

  一要培训壮大农牧民妇女骨干队伍。加大妇女技能培训和新型女农牧民职业化培训力度,广泛开展现代农业技术、职业技能技术、创业就业技能培训,推动提高政府相关培训项目中的妇女参训比例。大力推进巾帼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创建,助推绿色生态农牧业发展。积极扶持妇女专业技术协会和合作经济组织,提高妇女组织化程度。举办全区第八期女经纪人暨女合作社理事长培训班。

  二要组织妇女参加生态文明建设。推动“共建美丽家园行动”与自治区绿化委共同抓好示范点建设,在实施嘎查村“十个全覆盖”中组织妇女发展庭院经济、开展庭院绿化美化,为“十个全覆盖”工程增光添彩。继续开展“三八绿色工程”活动。创建2处全国三八绿色工程示范基地和1处自治区三八绿色工程示范基地。

  (二)在城市深入开展“巾帼建功”活动

  在各行各业深入推进“巾帼文明岗”创建活动,与有关部门合作,推动女职工参与职业技能竞赛,提升女职工素质,促进女职工立足岗位建功立业。总结推广先进典型经验,示范带动更多妇女创业就业,评比表彰两年来在“双学双比”、“巾帼建功”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广先进经验,宣传典型事迹。

  (三)做好母亲系列公益项目

  结合“下基层、访妇情、办实事”活动,积极协调争取公益项目资金,继续实施“母亲系列公益项目”,做好“母亲水窖”、“母亲创业小额循环金”、“母亲邮包”以及关爱贫困学生助学等项目工作,努力为贫困妇女儿童办实事。

  三、加大妇女发展工作宣传力度

  1.宣传重点。国家、地方关于推动妇女发展的相关政策和法规;开展“双学双比”、“巾帼建功”竞赛活动取得的成果;农牧区妇女科技致富典型,推广农牧业实用技术;女职工岗位建功、岗位成才案例,引领行业文明新风;扶持妇女创业就业工作情况,推广好的经验做法;妇女发展的公益项目,号召社会爱心人士广泛参与;妇女创业小额担保贷款、巾帼家政服务工程、居家灵活就业、女大学生创业就业等重点工作的推动情况。

  2.宣传途径。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电台、网络等主流媒体开展宣传;注重加强与上级对口部门的沟通与协调,精选稿件报《全国妇联发展部简报》、《中国妇女报》、《中国妇运》、《中外妇女》、《全国妇女手工编织协会会刊》等宣传媒体。

  四、加强工作调研

  通过专项调研、工作检查、项目验收等方式,了解在经济新常态下,开展妇女发展工作的新问题、妇女群众新需求,及时分析存在的问题,找出解决办法,使工作更具针对性和实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