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妇联召开工作会议传达学习自治区妇联十一届二次执委会议精神和包头市委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
2016年2月26日下午,包头市妇联召开工作会议,传达学习自治区妇联十一届二次执委会议精神和2月26日上午召开的包头市委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重点学习了自治区党委常委、组织部长李鹏新的讲话精神和包头市委书记王中和的讲话精神,并结合包头妇联工作实际,就2016年工作进行了认真研究计划。市妇联副主席范维瑾主持会议,市妇联主席乌云格日乐作了讲话。各旗县区妇联主席、市妇联机关全体干部、各女性协会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认为,这次自治区妇联执委会是在“十三五”开局之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入决胜阶段、全国妇联深入改革之年召开的关键会议,具有重要的意义。会议围绕深入贯彻自治区党委九届十四次全委会议和全国妇联十一届四次执委会议精神,总结去年工作,部署今年任务,要求各级妇联组织要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牢把握妇女儿童工作的正确方向;要紧紧围绕实施“十三五”规划,充分发挥广大妇女“半边天”作用;要充分发挥妇联组织独特优势,切实做好服务妇女、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要全面推进妇联工作改革创新,把妇联组织建设成为可信赖依靠的“妇女之家”。
会议同时认为,包头市党的群团工作会议体现了市委对群团工作的高度重视,明确了新形势下包头市群团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任务,为我们推动妇联工作与时俱进提供了重要遵循。
会议强调,包头市各级妇联组织要按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立足基层、服务妇女”的工作要求,本着节约高效的原则,注重解决实际问题、注重激发广大妇女热情,充分体现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创造性的开展各项工作。要做到深入学习领会中央、自治区、包头市委群团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增强改革发展的历史责任感和使命感;要充分理解自治区妇联执委会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切实抓好各项重点工作的落实,使广大妇女从中得到实惠;要勇于自我反思,提高妇联工作的科学化水平。
会议要求,全市各级妇联组织要明确2016年作为妇联系统“深化改革年”的工作指导思想、任务目标,增强改革的责任感紧迫感,以保持和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为目标,以五大发展理念为指引,结合我市妇女工作实际,找准突破口、关键点,深入调研、理清思路,强化措施、大力推进,在推进基层组织建设改革、规范妇女协会管理、促进妇女就业创业方面,推进巾帼脱贫行动、巾帼关爱行动、巾帼维权行动、家庭文明建设工作、网上妇女群众工作方面主动作为、做出成绩、实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