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国资委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区属企业上市工作的指导意见》

16.12.2015  00:04

为了贯彻落实自治区政府《关于进一步强化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政策措施的意见》和《关于进一步推进多层次资本市场融资的若干意见》的要求,发挥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在推动自治区经济发展、调整和优化国有经济布局结构、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方面的重要作用,提高自治区本级国有资产和国有资源的证券化水平,自治区国资委研究制订了《关于加快推进区属企业上市工作的指导意见》(内国资产权字[2015]388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于近日印发。

指导意见》中指出要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自治区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总体部署和具体要求,充分认识加快推进企业上市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力争到2020年末,形成主业清晰、治理完善、盈利能力强的区属国有控股上市公司集群。对自治区直属企业提出大力推进国有企业股权多元化改革,规范创新资产重组,为首发增发创造条件,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按照“四个一批”统筹计划,把握节奏,多渠道推进企业上市,注重上市公司质量,推动实现再融资,提升上市公司管理水平,完善信息披露管理等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