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和自治区国资委联合开展国有企业党建工作调研

06.11.2015  16:30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中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的若干意见〉的通知》精神,由自治区国资委党委委员、及永乾和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干部五处副处长任启华带队,自治区国资委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处(人事处)、党务工作部(机关党委)相关人员组成联合调研组,于2015年10月23日开始,陆续到包头市组织部、包头市国资委和包钢集团公司、自治区农信社、内蒙古能源发电投资集团、内蒙古交通投资集团、内蒙古水务投资集团、包头供电局等多家企业,围绕国有企业党的建设、领导班子建设和落实中央文件精神情况开展调研工作。

调研组听取了调研单位的总体情况汇报,与企业党委领导班子成员、相关部门负责人、部分基层党组织书记和党员进行了座谈交流;并深入部分企业二级单位、基层组织和生产一线进行深入调研。

在调研中及永乾副主任强调,国有企业是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是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坚持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也是国有企业的独特优势。

在谈到下步工作时,及永乾副主任指出,在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做大进程中,必须毫不动摇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毫不动摇加强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当前,国有企业改革正处于改坚期和深水区,党的领导只能加强,不能削弱。

通过调研,基本掌握了国有企业党建工作业的基本情况、主要做法、特色亮点工作和国有企业在改革中党建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为下步全面落实中央精神奠定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