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邮政管理局联合自治区禁毒委 进一步深化全区寄递渠道禁毒工作联合监管机制

15.11.2021  19:41

  近日,自治区邮政管理局、自治区禁毒委员会办公室共同协商,深化两部门联合监管机制,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全区寄递渠道禁毒工作联合监管机制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要求,两部门一是要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建立健全联席会议、日常联络、情况通报、联合行动、信息报送、案件移送等制度,进一步明确两部门召开联席会议的频次、对口部门的联系沟通、信息报送和定期通报的内容形式,专项整治行动和线索案件移交要求,有利于提升双方工作质效。二是要创新联合监管方式。在各盟市快递物流园区挂牌设立禁毒工作站,确保实现“四有”目标,对邮政快递企业分拨作业现场实时开展常态化监管;抽调精干力量开展联合执法,保障重要节点寄递安全;充分发挥安检系统功能作用,严厉打击寄递渠道贩毒活动;建立数据情报融合机制,实现对寄递物品的全流程管控,提升数据分析和监管效率,达到“事前预防、事中预警、事后追溯”的目标。三是要深化协作工作要求。加大重点地区快件管控力度,加大对呼和浩特、满洲里、二连浩特国际邮件交换局(交换站)和国际快件监管中心等重点地区快件管控力度;层级开展禁毒业务培训,促进群众和社会各方积极参与监督;争取各方支持,加大经费保障力度。

  两部门将进一步深化全区寄递渠道禁毒工作联合监管机制,以《通知》为落脚点,切实加强协作力度、拓宽协作范围,提高寄递渠道毒品治理能力和水平,严密防范、严厉打击利用寄递渠道贩毒活动,维护内蒙古自治区寄递渠道安全畅通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