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季度全区免征增值税2.25亿元

12.05.2015  18:30

  记者昨日从自治区国税局了解到,今年一季度,我区国税系统围绕四个方面落实10项有效措施,共计免征增值税2.25亿元。

  一季度全区小规模纳税人享受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的企业及非企业性单位为10.1万户,占总数10.8万户的93.5%,免征增值税0.08亿元;全区增值税起征点以下个体工商户44.3万户,占个体工商户的93%,免征增值税1.79亿元;全区享受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2-3万元,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的个体工商户为3.2万户,占个体工商户的6.7%,免征增值税0.38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