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宣传十九大 自治区检察院出方案

30.10.2017  23:13

 

 

  10月27日下午,自治区检察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迅速传达上午召开的“内蒙古自治区传达贯彻十九大精神干部大会”精神,研究提出全区检察机关学习宣传贯彻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意见。 

   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和头等大事,在全区检察机关迅速掀起学习宣传贯彻热潮 。一是抓紧筹备召开全区三级院视频会议,安排十九大代表潘志荣同志重点传达十九大盛况,讲述参会个人感悟,宣传宣讲十九大重要精神;会上,马永胜对学习宣传贯彻十九大精神作出安排部署。办公室、法律政策研究室、宣传处要做好会议各项准备工作。二是按照中央、高检院、自治区党委的部署要求,迅速制定下发通知,要求各级院党组织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推动学习宣传贯彻工作扎实有效开展。党组中心组要适时举行集体学习研讨会,分专题开展学习研讨,进一步深化对十九大精神的理解和把握,推动党组决定的贯彻落实。教育处抓紧筹办机关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培训班,进行全员培训。机关党委要做好周密计划和细致安排,认真组织各党支部和全体党员干部深入学习活动;适时邀请专家学者举行专题辅导报告会,把党的十九大精神讲清楚、讲明白,让全体检察人员真学、真懂、真信、真用。宣传处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形式和手段,大力宣传党的十九大精神,大力宣传各地区各部门学习贯彻的具体举措和实际行动,大力宣传基层干警学习贯彻的典型事迹和良好风貌,把学习贯彻氛围营造好,把干事创业的干劲鼓足。

   结合检察工作实际抓好十九大精神的贯彻落实。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重在搞好转化应用、推动落实落地 。要在完善发展思路、细化目标任务、强化工作举措上下功夫。法律政策研究室要对照十九大精神,按照高检院、自治区党委部署要求,结合全区检察工作实际,进一步完善全区检察工作发展思路、目标任务和工作举措,研究制定关于深入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的工作意见,把学习贯彻工作引向深入。明年元月召开全区检察长会议,深入贯彻十九大和中央、自治区党委经济工作会议、政法工作会议、全国检察长会议精神,对2018年检察工作作出全面部署。具体落实在检察工作中,就是要突出把握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在平安内蒙古建设中发挥检察职能作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深化依法治国实践,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坚持新发展理念,更好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牢固树立社会主义生态文明观,建设美丽中国、美丽内蒙古;坚定文化自信,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主动权,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动和加强检察队伍建设;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抓好检察机关党的建设。特别是要全力支持、积极配合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同时,政治部要按照中央、高检院、自治区党委的部署要求,做好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的准备工作。

   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院党组要把学习宣传贯彻工作摆上重要日程,党组书记高度负责地履行好学习宣传贯彻的领导责任,要亲自抓研究谋划、抓工作指导、抓督促检查。机关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各位院领导要带头学习,带头调查研究,结合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指导各分管部门真正动起来,切实把存在的问题和贯彻落实要求搞清搞透,把检察工作做得更好。各级院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一定要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带动全区检察机关学习宣传贯彻十九大精神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