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察布市残联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工作机关条例(试行)》

24.05.2017  18:15

 

5月5日下午,乌兰察布市残联召开全体党员干部会议,专题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印发的《中国共产党工作机关条例(试行)》,党组书记、理事长马凤英主持会议。

会上,市残联党组书记马凤英组织大家全文学习了中共中央印发的《中国共产党工作机关条例(试行)》,并对《条例》出台的背景和相关内容进行了解读,党组成员也结合工作实际畅谈了学习体会。

党组书记马凤英强调:学习贯彻条例,首先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必须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其次要强化党纪党规意识,要对照《条例》规定,对标党纪党规要求,改进工作。要按照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严明党的纪律和党的规矩。第三要大力强化机关作风建设。大力开展“庸懒散、奢私贪、粗拖浮、蛮横硬”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巩固治理效果,防止反弹,形成良好的机关作风。第四是要牢固树立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事事严格要求,实现党内政治生活正常化、制度化,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努力做到放开手脚、敢于担当、拼搏进取、干事创业,以过硬的作风、优良的素质、高效的服务,为全市残疾人事业提供有力保障和支持。

最后马凤英同志就学习贯彻条例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党组要从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和改进党的工作机关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学习贯彻《条例》作为履行主体责任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抓好抓实。二是加强领导班子集体学习贯彻。将《条例》纳入残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开展集中学习研讨,研究制定贯彻措施,集体学习应不少于1次。三是抓好党支部专题学习。及时组织党支部开展专题学习教育,引导党支部对照《条例》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强化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执行,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四是教育党员干部要积极主动学习。在集体学习的基础上,要进一步细细品读,了解层层含义,结合自身工作的实际情况去思考,要从根本上深刻领悟其精神实质。确保党员干部对《条例》的学习全覆盖,知晓率达100%,切实做到学习领会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