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城县公证司法辅助中心参与司法辅助常态化

16.04.2018  14:13

        宁城县公证司法辅助中心成立以来,积极开展司法辅助工作,配合人民法院参与调解、参与送达、参与保全、参与执行等,为人民法院审判和执行工作助一臂之力,实现了司法辅助常态化。

        3月29日,宁城法院速裁庭委托派驻在宁城法院的宁城县公证司法辅助中心,对一起诉前申请保全的案件进行财产保全,公证司法辅助中心接受委托后,派出工作人员前往宁城县五化镇某膨润土有限公司对申请人申请的房屋及设备进行了保全,并及时的将保全文书、影视、图像资料交至速裁庭。

        4月4日,公证司法辅助中心再次配合法院执行局对一起强制执行案件进行了证据保全。被申请人张某某、李某某于2015年2月至6月间,先后向申请人张某某借款102万元,约定月利率2%,截止2017年3月2日本金及利息合计118.72万元。张某某向法院起诉后,经宁城县人民法院庭审调解,达成调解协议。协议此款于2017年4月8日前偿还30万元,余款887200元于2017年12月31日还清。因被申请人未按期履行,根据申请人的申请,县法院将被申请人的房产及车辆采取了保全措施,并对其房产进行了拍卖。房屋拍卖后,被执行人藏匿不见,其家庭物品仍存放在房内,致使房屋不能交付使用。2018年4  月4日,县法院组织执行人员并委托公证司法辅助人员对被执行人家庭物品进行现场清点记录,全程进行了录相。至此,执行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兑现。

        公证司法辅助中心派驻宁城法院至今一个月来,共受委托办理诉前财产保全4起、送达支付令4份、送达传票4份,协助执行3起,并成功诉前调解一起民间借贷纠纷,减轻法院审判压力,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