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生命和财产损失没有下不为例

01.04.2015  09:57

  原标题:安全生产:生命和财产损失没有下不为例

  协调推进“四个全面” 推进重点工作重点项目(七)

图表设计:苏昊 文字编辑:李振南

   【一年盘点】

  2014年我区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实现“双下降”,同比分别下降4.02%和9.49%,12项指标均在控制范围之内,没有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亿元GDP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和煤炭百万吨死亡率较低,安全生产水平继续保持全国领先,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国务院安委会将全国32个省级统计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分为四类,我区列第一类(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双下降”,且没有发生重特大事故)7个省市区前茅。

   【面临挑战】

  必须清醒看到,我区安全生产基础薄弱的局面没有发生根本改变,产业结构重型化特征与安全生产之间的矛盾将长期存在。

  近年来煤化工产业迅猛发展,一大批项目投产运行,还有很多正在建设中。这些项目规模大、工艺技术复杂、危险程度高,加之安全管理和技术人员匮乏,一些企业跨行业转投化工领域,行业底子明显不足,安全风险更大,危化事故呈现多发高发的态势。根据国家安监总局统计,2014年我区危险化学品企业百户死亡率排在全国第3位,形势十分严峻。

  当前正值企业复工复产的高峰期,也是事故易发多发期。我们要始终保持清醒头脑,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确保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到位,努力减少一般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重点任务】

  要在全面加强安全生产的同时,针对重点领域进一步加大整治力度。

  开展危化行业安全隐患专项整治

  坚决扭转事故多发的局面,加强对整治过程的指导监督和整治结果的验收,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措施和责任,加强对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提高安全管理、技术装备、应急处置水平。要严把新上化工项目准入关,今后新上化工项目的企业,要么原来就是从事化工的企业,要么就进化工园区,必须保证占一头。

  扎实推进危化品生产企业分类分级监管工作;各盟市、旗县区要加强“两重点一重大”把控,突出抓好复工复产、节假日等特殊时期,气密试压、投料试车等关键阶段,检维修作业、有限空间、罐区等关键环节和部位的安全监管。改造提升无望、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小化工厂,坚决取缔关闭。

  开展油气管道安全隐患专项整治

  2013年青岛“11.22”输油管道爆炸事故后,自治区政府部署开展了专项排查整治工作。从摸排情况看,油气输送和城镇燃气管道安全隐患不少。按照国务院总体部署,自治区决定在全区开展油气管道安全隐患专项整治攻坚战。请各地区和发改、国土、住建、质监、安监、公安等部门抓好落实。

  ——自治区安委办制定下发全区油气输送管道隐患整改实施方案。

  ——各盟市要尽快成立油气输送管道安全隐患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全面协调油气输送管道安全隐患整改工作。

  ——发改能源部门作为油气输送管道保护主管部门,要制定出台《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配套实施办法,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和管道企业集中打击破坏损害油气输送管道及其附属设施的行为,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和企业加快隐患整治。

  ——国土部门要结合管道临时征地及后续用地实际,制定相应的补偿办法,妥善化解管道征地、用地纠纷。住建部门要加强地下管网勘测和公共管沟建设,加大城市燃气管网规划设计、安全运行、老旧管线改造,加大城镇燃气管网占压、安全距离不足等隐患的整治力度,加强城乡建设施工管理,严查管道周边野蛮施工、人为破坏等行为。

  ——质监部门要依法实施油气输送管道等特种设备质量监督和安全检查,组织制定有关安全标准和技术规程,规范行政许可、风险评估和检验检测工作。

  ——公安部门要依法从严从重打击先清后占、盲目施工、打孔盗油等破坏损害油气输送管道及其附属设施,危及管道安全运行的乱建乱挖乱钻非法违法行为,维护良好的管道保护治安秩序。

  ——安监部门要严格落实油气输送管道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审查,对油气输送管道安全实施综合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