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伦贝尔市民政局落实安全生产职责开展安全生产督查工作

06.02.2016  18:12

  根据1月27日全市安委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呼伦贝尔市民政局及时成立四个安全生产督查组,由局长任组长,于1月29日—2月4日,对十二个旗市区及市直属九家事业单位进行安全生产督查工作,重点对收养性福利机构、日间照料中心、军休所、流浪乞讨救助工作管理站、福利企业等安全生产职责落实情况进行督查。

  督查组联合当地消防部门共同开展督查工作,坚持“问题导向”原则,以消防安全隐患排查为重点,主要检查宿舍、食堂、活动室、库房、锅炉房等重点部位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配备、设置和维护情况;紧急疏散通道畅通情况;水、电等设备安全保养情况,炉灶、烟道安全使用情况;有毒有害、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保管、应用情况;是否制定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等。检查组全面摸清相关单位情况的基础上,逐一记录建立台帐。通过检查来看,各旗市民政部门高度重视消防安全问题,对公办福利机构定期开展防火检查,组织工作人员进行消防知识培训,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对机构内灭火器及时进行年检,工作人员能够熟悉掌握应急处置程序,熟练操作消防设施设备,食堂食用原料定点采购,采购点持有工商部门颁发的合格证,确保食品安全,在药品安全上,配备持有专业医师证的医护人员,处方类药品和非处方类药品分开摆放,严格按照用药标准和医嘱用药。对民办福利机构组织消防部门做不定期安全检查,按要求做到了消防设施齐全,消防及疏散通道无堵塞、占用。个别民办机构还存在安全隐患问题,督查组督促其及时整改,并提出的整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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