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市公安局联合辖区安监、运管等部门深入长途客运站召开联席会

07.09.2017  15:49

            为持续稳固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秩序,进一步加强长途客运车辆的管理,同时切实增强长途客运站重点车辆驾驶人的守法意识,新城大队强化举措,加强协作,依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联合辖区安监、运管等部门召开长途客运联席会议,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客运车辆处理决定进行通报,及时规范行车秩序,最大限度地预防客运车辆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会议上,大队首先向全体与会人员通报了近期对辖区客运车进行日常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通报,发现个别长途客运站主体责任不到位,部分客运车辆违反《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不履行包车业务审核手续私自外地营运、对卫星定位装置进行破坏、人为恶意干扰、屏蔽信号,存在重大交通安全隐患,按照相关规定将严肃处理。对存在问题的客运处理给予停业整改处理。整改结束后进行检查,整改合格后方可进行营运。 
            大队要求长途客运站在整改期间加强对安全管理人员、动态监控人员的教育学习,组织全体驾驶人开展一次专项教育学习活动,对所有车辆安全设施设备的配备情况进行排查,并做好登记,对不符合要求的要及时配备获更换,对所有动态监控设备完好及使用情况进行排查,并做好登记,不能正常使用的要及时维修。对所有驾驶人的从业资格情况进行排查,并做好登记备案工作,真正做到引以为戒、举一反三,紧紧抓住暴露出来的突出问题,标本兼治,坚决加强长途客运站客运车辆及驾驶人安全管理,坚决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会上,大队宣传股副股长刘志敏督促长途客运站要强化交通安全隐患的自查力度,加强源头管理,要及时告知车辆驾驶人及时接受交通违法处罚,消除交通安全隐患,杜绝逾期未年检、逾期未报废、交通违法未处理等情况,坚决抵制超员超速、疲劳驾驶、涉酒驾驶、违反夜间禁行规定、违规上下客、驾驶时抽烟、打电话等交通违法行为,并落实纠正整改和事后教育整顿措施,对交通违法当事人要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和严肃处理,要求长途客运站要进一步规范所属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及时开展内部自查自纠工作,同时专门组织公司所属驾驶人有针对性地开展一次安全教育,不漏一车、不缺一人,加强客运车辆动态监管等方面的整改工作,切实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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