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老旧小区整治

03.11.2015  15:08

  老旧小区主要是指1990年左右建成的、不同程度上存在着规划简单、建设标准低、设施设备落后、功能配套不全、未建立有效的管理机制等问题的小区。

  目前,导致我区老旧小区存在环境卫生、治安管理、消防安全等问题的原因主要有:物业管理缺失,小区基础设施年久失修,道路路面、台阶、楼道墙面等陈旧破损日趋严重。老旧小区也存在室内外电线老化严重,居民私自搭接电线较多,小区违法建筑较多,消防通道被挤占,消防安全隐患多。

  自治区政协20150640号提案建议,尽快出台老旧小区综合整治方案,本着“先易后难,先急后缓,注重全面,兼顾实用,突出效果”的原则,探究以街道办事处为督导中心的多种形式物业管理机制,切实加强老旧小区物业管理和服务。在街道办事处的监督及协助下,引进专业物业管理公司实行长效管理;尝试非赢利性居民“准物业”自治管理模式;不具备成立物业管理模式的老旧小区,在督导中心的监督及协助下,由辖区居民委员会或物业产权单位暂时代管等模式。(记者 及庆玲 整理)

[责任编辑 李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