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质监局举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宣贯班暨全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员培训班

17.06.2017  08:21


       6月14日至18日,内蒙古质监局组织举办为期五天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宣贯班暨全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员培训班。此次培训受到自治区质监局党组高度重视。自治区质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吕金华出席开班仪式并讲话,自治区质监局特设局局长王磊、自治区质监培训中心主任卢娜、呼和浩特市质监局副调研员祁振巍出席了会议。来自全区各盟市、旗县(市区)质监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分管特种设备监察工作的局长、副局长及一线监察人员共161人参训。



       举办此班旨在进一步深刻领会和准确把握《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精神,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系统学习特种设备安全法律法规,切实将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吕金华副局长在开班仪式上作了重要讲话,他指出,在全国上下推动“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大形势下,要提高认识力度,将学习法律法规、业务知识与工作紧密结合,融为一体,在学习中工作,在工作中学习。同时提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具体工作要求:一要严格依法依规抓好工作;二要认真落实政策规定;三要对日常工作做好安排部署;四要对重点工作有专项安排部署;五要抓好基础工作,堵塞漏洞;六要切实落实“三个责任”;七要做好应急处置工作;八要总结事故发生后的经验教训。要时刻绷紧特种设备安全安全这根弦,常抓不懈,努力做好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

       特设局局长王磊要求大家充分认识这次培训的意义。在各项工作追目标、抢进度、迎难而上的关键时刻,举办这次培训班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意见的迫切需要,是安全生产形势严峻情况下的现实需要,是做好全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的客观需要。要把能力培养贯穿于培训的全过程,争取提高自身政治素质;提高自身业务水平;提高自身知识水平,提高发现隐患、消除隐患、预防事故的能力,全面提升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水平。



       通过培训,帮助各级领导干部深刻领会和准确把握《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以及《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的精神,进一步适应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对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提出的新要求,规范安全监察行为,提高安全监察协调、指挥、现场查处能力素质,为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和自治区成立70周年庆祝活动营造良好的特种设备安全环境。


(特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