扎兰屯监狱实施新《服刑人员劳动报酬管理实施细则》效果好

07.01.2016  14:09

        为促进罪犯劳动管理安全、科学,实现规范化、精细化,完善罪犯劳动效率得分、劳动报酬管理机制,2015年9月份,扎兰屯监狱对《罪犯劳动改造效果评估及劳动报酬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进行了重新修订,新的《罪犯劳动改造效果评估及劳动报酬管理实施细则》实施三个多月以来,在服刑人员中产生了强烈反响,有效地调动了服刑人员劳动改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  一是提高了劳动生产效率”

                新的《罪犯劳动改造效果评估及劳动报酬管理实施细则》实施后,各监区能够更加客观、公正地界定服刑人员的劳动能力,合理确定劳动额度,并给服刑人员计提相应劳动报酬,充分体现公平公正、多劳多得、奖勤罚懒原则,极大地提高了罪犯劳动生产效率。

“  二是提高了劳动改造质量”

                新的《罪犯劳动改造效果评估及劳动报酬管理实施细则》起到了较强的教育激励作用,服刑人员的劳动态度由过去强制被动转变为自愿主动,在各监区形成你追我赶积极向上的良好劳动改造氛围,极大提高了劳动改造质量。

“  三是培养了罪犯通过正当途径获取劳动报酬的意识”

                服刑人员在劳动实践中充分感受和体验到了自我价值,培养了通过正当途径获取劳动报酬的意识,提升了谋生技能,增强了回归社会的生存能力、适应能力和自信心。

“四是便于全面考核服刑人员劳动改造表现”

                通过规范管理,定期评定服刑人员劳动类级,每月核定罪犯个人劳动效率得分与罪犯劳动定额,登记劳动工效,记录服刑人员每日劳动定额完成情况,按月发放计提劳动报酬,民警能够随时了解和掌握服刑人员的劳动改造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