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代表团审议宪法修正案草案 李纪恒布小林参加审议

09.03.2018  02:52

7日上午和下午,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内蒙古代表团分别在驻地召开全体会议和代表小组会议,审议宪法修正案草案。

内蒙古代表团团长李纪恒主持全体会议并发言,副团长布小林参加审议。

李纪恒代表在审议时说,对现行宪法进行适当修改,对于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广泛动员和组织全国各族人民为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而奋斗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我完全赞同、坚决拥护宪法修正案草案。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写入宪法,体现了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的高度统一。将“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写入宪法总纲,有利于更好把党的领导有效落实到国家工作全过程和各方面。对国家主席任职方面有关规定作出修改,有利于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有利于加强和完善国家领导体制。在宪法中正式把国家监察机关的设立、体制、职权、制度确认下来,必将有力推动反腐败工作不断向纵深发展。对序言和条文部分作出的其他修改,把党和人民在实践中取得的重大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成果上升为宪法规定,必将为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提供有力保障。我们要以这次宪法修改为契机,更加自觉地恪守宪法原则、弘扬宪法精神、履行宪法使命,更加自觉地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把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布小林代表在审议时说,宪法修改充分体现了党的十九大精神,把党和人民在实践中形成的重大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成果都体现进去了,更加完整地记载了党和人民团结奋斗的光辉历程,体现了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顺应了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宪法要求。以国家根本大法确立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国家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中的指导地位,反映了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意愿,体现了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的统一,明确了全党全国人民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在我国宪法发展进程中,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进程中,都具有里程碑的意义。

会场气氛热烈。傅莹、张建民、刘奇凡、那顺孟和、王波、李荣禧、乌日图、杨宗仁、李琪林、于旭波等代表在全体会议上发言。大家一致认为,宪法是国家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这次宪法修改,及时将党的十九大确定的重大理论观点和方针政策、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新成就新经验新要求载入国家根本法,非常有必要,表示完全拥护、支持和赞成。

下午,内蒙古代表团召开代表小组会议,代表们继续围绕宪法修正案草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和热烈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