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海市:组织社区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员参加《反家庭暴力法》培训班

11.03.2016  17:06

  为有效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保护家庭成员的合法权益,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家庭关系,充分发挥治安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和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的积极作用,促进家庭和谐、社会稳定,3月11日,乌海市妇联组织社区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员和妇女维权骨干80人参加了由市综治办、公安局、妇联、司法局在海勃湾区司法局五楼会议室举办的《反家庭暴力法》培训班。

  培训班上老师从法律角度对首部“反家暴法”的进行了详细的解读,诠释了七大亮点,强调了预防为主,尊重受害人真实意愿,特殊保护等五项原则,即对家庭暴力零容忍的原则;共同责任原则;预防为主,教育矫治和惩处相结合的原则;特殊保护的原则;尊重受害人意愿,保护当事人隐私的原则。告诫制度和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给家庭暴力受害人提供了双重保护伞。

  通过这次培训,为我市宣传贯彻实施反家庭暴力法打下坚实的基础,营造反对家庭暴力的良好氛围。参加培训的调解员都表示,今后将更好地运用所学到的知识来预防与制止家庭暴力,依法维护家暴受害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