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责令44家问题检测实验室限期整改

19.12.2014  09:28

      2014年,内蒙古质监局组织了12种产品29个项目参数的实验室能力验证工作,全区有567家检验检测机构实验室参加,首次满意及补测满意的有为523家、结果不满意的为44家。

      结果不满意实验室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部分实验室不能正确对待能力验证活动,不提供能力验证的补测数据;二是检验机构的环境条件不能完全满足检验标准的要求;三是技术检验人员对标准及作业指导书理解不到位,操作熟练水平不高;四是检验机构未能对检验仪器设备进行及时维护、调整等工作,导致仪器设备测量数据、结果不准确。

      根据国家认监委《实验室能力验证实施办法》,内蒙古质监局责令这44家能力验证结果不满意实验室限期整改,在规定期限内未做出整改、整改无效的实验室,我局将撤销其相应检验项目/参数的资质。

      今后内蒙古质监局将实验室能力验证工作,建立常态化管理加大监管力度,加强人员的培训,推进实验室不断改进的环境、设备,提高技术检验人员能力,提升我区实验室检验水平,推动我区检验市场规范化发展。